124农廉工程工作方案124农廉工程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按照省、市、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的意见》(鲁纪办发[20XX]22号)文件、《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的意见》(东纪办发﹝20XX﹞40号)文件和《中共XX县纪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实施“124农廉工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垦纪办发〔20XX〕13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开发区(兴隆街道)实际,大力实施“124农廉工程”,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省、市、县纪委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坚第1页共18页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农村科学发展与和谐稳定;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统筹推进、系统治理,健全机制、创新方法,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和监督,构建科学规范、系统有效的运行体系,推动全县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124农廉工程”,即: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一个活动”;严格执行和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两项制度”;着力构建“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三务”(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三级”(县级、镇级、村级)便民服务网络和“三监管”(公章、合同、工作程序)“四个平台”,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系统性整体性明显增强,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工作合力进一步形第2页共18页成;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经济权利得到进一步维护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服务观念、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农村干部权力运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三、工作任务(一)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一是进一步完善创建活动工作规范。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依据《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创建活动方案,在指导思想、标准要求上充实新内容、赋予新内涵,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二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依托农村文艺院团第3页共18页广播电视、廉政网站、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宣传活动,扩大廉政文化教育覆盖面。积极做好涉农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三是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采取专题讲座、报告会、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开展“廉洁履职、服务群众”集中教育活动,选树勤廉兼优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实行街道、村主要负责人廉政承诺制度,开展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活动,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制定和落实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四是严肃查处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把查处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摆上重要位置,切实解决党工委政府密切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涉农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五是推进创建活动的第4页共18页深入开展。按照“全面推开、分批创建、逐年深化”的创建工作思路,在街道推荐、县评定的基础上,报市级审定严格筛选,分级创建,并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考核,两年一复审。每年年底前组织一次考核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示范村及时作出调整,确保创建质量。(二)严格执行和健全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一是实行村级组织“521”工作法,严格执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贯彻落实《山东省村民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全村级民主议事制度、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健全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凡涉及村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