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联通无线增值业务合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确保陕西联通合作类增值业务(注:合作类增值业务下文简称为增值业务)的健康发展,规范陕西联通增值业务的合作管理工作,为合作伙伴创造公平、公开的运营环境,从而向用户提供更多、更好的增值服务,特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是陕西联通与增值业务合作方合作开展增值业务时应遵循的操作指引和业务流程,是陕西联通与合作方进行合作的合同默认条款。本办法正式颁布之日起,之前的相关管理办法自动废止。二、本办法仅涉及陕西省范围增值业务SP/CP的管理,对陕西省范围以外业务的管理参照总部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管理对象如下:1、服务提供类(SP)(ServiceProvider):指陕西联通与信息服务提供商(具备合法资质)合作,信息服务提供商负责内容开发、平台建设维护、市场推广(需具备《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客服,陕西联通负责客服、业务计费、收费。2、内容提供类(CP)(ContentProvider):指陕西联通与内容提供商直接合作,陕西联通负责平台建设维护、市场推广和客服、业务计费和收费,内容提供商按照陕西联通业务开展的需要,只负责提供内容(版权或者产品)。SP、CP在下文中统称合作方。三、本办法涉及联通方职责界定1、省分增值业务部职责负责合作方的选择接入、业务管理、考核评比、服务支持等工作。2、省分综合市场部职责负责涉及G/C两网共同开展的营销方案的制定与实施。3、G/C网经营部职责分别负责G/C网增值业务资费及营销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并对合作方的营销工作进行指导。5、省分信息化部职责负责合作方出帐、帐务核查以及接入合作方的计费维护。6、省分财务部职责负责合作方结算款项支付。7、省分客户服务部职责负责增值业务服务受理工作,负责对服务情况统计汇总,提供监督考核依据。8、各市分公司职责负责合作方业务在当地活动的宣传与推广,增值业务咨询、本地客户服务等工作。四、解释修订权本办法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陕西联通增值业务部,未经陕西联通允许,任何企业不得将本办法的内容部分或全部地泄漏给其他组织或个人。陕西联通可根据上级管理机构、政策市场竞争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办法进行调整或补充。修改后的管理办法将在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除此之外不再另行通知。请合作方及时下载学习,若因未及时下载更新而造成的各类问题,由合作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二章合作方选择一、合作原则1、陕西联通与拥有相关资质许可和市场需求业务的合作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管理政策的基础上,公平合作,实现共赢。2、陕西联通向各合作方有偿提供通信通道、代计费与代收费服务。3、各合作方利用陕西联通的通信通道及业务平台,向陕西联通用户提供各类增值业务服务。4、陕西联通与合作方本着诚实、守法、守信、合作共赢的原则,共同遵守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及相关业务管理规定,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二、合作方资质要求(一)联通在信、联通宽信、联通丽音合作方接入条件1、拥有符合要求的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在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备案的跨地区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或陕西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2、从事陕西地区业务的合作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3、具备开发增值业务应用的技术实力、完备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科学完善的商业计划与业务策划。4、在西安市设立分公司、办事处,有专职营销服务人员。5、深入了解联通技术标准。(二)炫铃合作方接入条件1、SP类合作方接入条件(1)接入合作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2)拥有符合要求的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在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备案的跨地区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或陕西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3)拥有五大唱片公司(华纳,SONY,BMG,环球,百代)中至少三家录音著作权、词曲著作权等版权,或拥有知名歌手音乐作品的独家版权。2、CP类合作方接入条件拥有独立歌曲词曲版权、录音制作权及艺人经纪权(包括5大唱片公司,如华纳,SONY,BMG,环球,百代类型公司)或拥有无线音乐类(包括声动天下、滚石移动等类型)代授转授版权。三、合作方应准备的申请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