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论必要劳动Ⅰ和必要劳动Ⅱ共同决定价值蔡继明白丽健本文认为,就价值形成机制而言,两种社会必要劳动共同决定价值的观点与恩格斯的价值定义及供求论是完全一致的;必要劳动Ⅰ决定价值的观点只适用于成本不变的完全竞争行业;必要劳动Ⅱ决定价值的观点只适用于短期均衡条件下市场价值的决定。作者蔡继明,1956年生,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作者白丽健,1956年生,《南开经济研究》编辑部主任。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经济学界围绕劳动价值论又展开了新一轮的争论。争论中主要涉及的问题有三个,一是两种社会必要劳动与价值决定的关系,二是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三是非劳动生产要素是否参与价值决定。本文着重讨论第一个问题,后两个问题拟在另外两篇文章中分别加以探讨。一、历史上的费用论与效用论之争关于两种社会必要劳动与价值决定的关系的争论,在我国起始于50年代,在前苏联,起始于20年代,但就其所涉及的价值形成机制而言,则最早可追溯到经济学说史上发生在萨伊和李嘉图之间的效用论与生产费用论之争。我们知道,劳动产品作为商品,具有两个基本属性:其一是指能够满足人们某种欲望或需要的属性即效用;其二是指其生产中所耗费的成本或费用。那么,这两种属性与价值决定是什么关系呢?1.萨伊的效用论法国经济学家萨伊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商品的效用决定的。所谓效用,就是物品满足人类需要的内在力量。他指出:“人们所给与物品的价值,是由物品的用途而产生的。……当人们承认某东西有价值时,所根据的总是它的有用性。这是千真万确的,没用的东西谁也不肯给与价值”,所以说,“创造具有任何效用的物品,就等于创造财富。这是因为物品的效用就是物品价值的基础,而物品的价值就是财富所由构成的”。①这就是所谓效用价值论或效用论的基本观点。我们认为,效用论的主要错误并不在于效用本身的主观性和难以度量性,而在于它完全否定了商品的另一个基本属性即生产费用在价值决定中的作用,因此,它难以解释有些物品,如钻石,其效用并不很大,但其价值却非常之高,而有些物品,如水,其效用很大,但其价值却非常之低的原因。李嘉图就曾经根据这种浅显的常识质问萨伊说:“当我为换取一磅黄金所付出的毛呢二千倍于为换取一磅铁所付出的数量时,这能说明我认为黄金的效用二千位于铁吗?”②应该说,李嘉图的这一批评还是切中要害的。2.李嘉图的生产费用论与萨伊相反,李嘉图认为,价值是由生产费用决定的,或者具体说,是由生产中所耗费①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59页。②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114页。第2页共9页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9页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虽然他也承认,“一种商品如果完全没有用处,或者说,如果无论从哪一方面说都无益于我们欲望的满足,那就无论怎样稀少,也无论获得时需要费多少劳动总不会具有交换价值。”①但是,他认为,“使用价值无法用任何已知的标准加以衡量,不同的人对它有不同的估价”②,因此,它不能作为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李嘉图的上述观点,也有很大的片面性。因为它仅仅抽象地把使用价值即效用看作交换价值的一个前提,而完全否定了效用在价值决定中所起的作用。假定某人花了大量的劳动或生产费用制造了一种用处很小的东西,或者说,这种东西虽然有用,但从总量上来说超过了社会对它的需要,难道这种东西的价值也要按照其生产费用来计算吗?物品的效用虽然是因人而异的,但是,对于同一个人来说,在一定时期内,不同物品的效用总有高低大小之分。把不同的人对不同物品的效用评价分别加总起来,并用消费者为获得一定的效用而愿意支付的货币来表示,就会形成对不同商品不同效用的社会评价序列。当两种商品的费用相同但效用不同时,商品的交换比例显然就不能完全取决于它们的费用。3.恩格斯的价值定义针对发生在萨伊和李嘉图之间的这场形而上学式的的争论,恩格斯指出:“物品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