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福建省教育厅闽委教宣〔2009〕34号转发教育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的通知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中职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中职学生全面发展,教育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会议,就加强和改进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出台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应对挑战,采取有效措施,开创新时期新阶段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新局面。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明确要求全省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教育部等六部门出台的文件精神,从巩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基础,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高度,从提高劳动大军素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促进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机制,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省将召开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会议,制定颁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中职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将教育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9]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2009年8月13日主题词:教育转发意见通知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2009年8月13日印发教育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9]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宣传部、文明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团委、妇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党委宣传部、文明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委、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宣传部、文明办、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团委、妇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中职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中职学生全面发展,现就加强和改进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中职学生是我国未成年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未来产业大军的重要来源。目前,我国在校中职学生已达到2000多万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毕业后将直接跨进社会,步入职业生涯。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国产业大军的素质,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与普通中小学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整体规划,同步推进。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制定并印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新时期新阶段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新要求,进行了新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根据职业教育的实际和中职学生的特点,切实加强和改进中职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中职学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改革开放,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努力学习、钻研技能,积极向上、自强不息,思想道德状况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