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安阳永安贺驼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永贺"2011"149号关于印发《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各单位、部室:为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各级安全部门责任制,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进一步强化安全事故管理,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安阳永安贺驼煤矿有限公司安全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1(3)机电事故,指触电、机械故障伤人。(4)运输事故,指运输工具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伤害。如车辆撞、挤、轧人、斜巷(绞车道)跑车、竖井蹲罐、皮带及刮板输送机等伤人。(5)火药放炮事故,指放炮崩人,触响瞎炮伤人,火药、雷管爆炸等造成的事故。(6)水害事故,指透老空水、地质水,洪水灌入井下,井下透地面水,巷道或工作面积水,充填溃水伤人,冒顶后透黄泥、流沙等造成的事故。(7)火灾事故,指发生火灾直接使人致死,或产生的有害气体使人中毒等事故。(8)其它事故,指以上七类原因以外造成的事故。(二)非伤亡事故分为以下三个等级:1.一级非伤亡事故;2.二级非伤亡事故;3.三级非伤亡事故。二、事故汇报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救护受到伤害的人员,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伤害。2.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人员应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半小时以内)向矿安全生产调度中心(电话号码8037、6666或5555)和安全监察部信息站(电话号码6186)第1页共4页汇报。人身事故要汇报清楚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伤害情况、伤害部位、伤害程度及主要原因等,非人身事故要汇报清楚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主要原因、有可能造成的后果及采取的抢救措施等。3.安全生产调度中心接到汇报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并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等情况及时通知医院及有关部室、区队值班人员,组织好事故救援、事故现场勘查以及受伤者抢救准备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接到安全生产调度中心的通知后,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配合。4.信息站接到汇报以后,要通知附近的安检员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并协助现场救护,同时要立即汇报给安全监察部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到井口等待伤员升井后调查核实事故伤害情况(伤害部位、伤害程度),重伤及以上事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和召开事故追查会。及时形成事故调查报告,报矿领导审批。5.轻伤及三级非伤亡事故要向矿值班领导汇报,重伤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除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外,还要向分管矿领导汇报。需要向上级汇报的事故,要向矿主要领导汇报后,再由安全生产调度中心及有关部门对口向上汇报,汇报要统一口径,不得越级汇报。6.各类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向安全监察部汇报,办-45查,迟交或不交追究有关单位(部门)的领导责任。四、安全管理职责及事故责任划分(一)管理职责1.矿长对全矿的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分管副矿长对分管业务或区队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全矿安全技术和“一通三防”工作负领导责任。2.安全监察部对全矿安全管理负监督检查责任;生产技术部、机电运输部、通风防突部对分管专业的安全、技术工作负业务管理责任;安全生产调度中心对全矿安全生产的组织和事故抢救工作负协调管理责任。3.职工培训中心对全矿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负管理责任;人力资源部对职工合理招用、合同签订、劳保用品配备等第2页共4页负管理责任;工会、团委对群众性安全监督工作负管理责任;综合办公室对全矿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理念的树立负管理责任。4.其他部室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5.各区队正职对本单位所辖区域及职工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区队副职、技术员对分管范围内的业务人员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自保和互保责任。6.矿(部室)领导对联保区队的安全工作负连带管理责任。7.在事故管理责任界定中,要根据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对分管领导和业务部室、区队领导进行区分,具体办法为:因“三违”导致的事故,分管单位领导和专业部室领导、区队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安全监察部、职工培训中心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