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区代表大会及社区委员会会务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根据市民政局下发的《市社区代表会议实施办法》、《市社区委员会章程》的精神和有关规定,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畅通社区民主参与渠道,积极引导社区成员参与、评议和监督行政组织工作,充分调动社区各方面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二)基本原则1.民主集中原则。社区代表大会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就社区事务、行政效能、专项工作及重大事项进行集中商讨评议。2.协商推荐原则。社区代表是由社区单位和各居委会协商推举产生,充分体现社区单位和居民的意志。3.积极稳妥原则。凡法律尚未明确规定的,在实践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妥善解决。4.求真务实原则。认真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妥善解决。二、主要任务(一)听取和评议街道办事处、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报告。(二)听取和评议有关部门对社区代表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汇报。(三)讨论和商议社区成员普遍关心的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事务。(四)动员社区居民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参加社区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监督和支持社区各项工作。(五)听取社区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第1页共4页(六)选举或增补、调整社区委员会委员。(七)交流社区建设工作。(八)其他需要讨论和审议的事项。三、社区代表大会领导小组及筹备工作小组名单街道社区代表大会及社区委员会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组长:(社区党工委书记)常务副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副组长:(社区党工委副书记)(街道武装部部长)成员:(街道社保科科长)(街道社保科主任科员)(街道党办副主任)(街道行政办主任)(街道组织科科长)(街道宣传科科长)(街道社发科科长)(街道工会副主席)(街道妇联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筹备工作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四、代表人员产生办法(一)依据《市社区代表会议实施办法》和《市社区委员会章程》的规定,制定《街道社区代表大会代表人员产生办法》。社区代表会议是在社区(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由社区内各界人士代表参加的,对本社区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的重大事情进行民主协商的会议制度。(二)社区代表会议的组成社区代表会议由下列人员组成:1.社区(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推荐的代表;2.居民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推荐的代表;3.社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第2页共4页4.社区内各类法人组织推荐的代表;5.社区居民及其他特殊群体推荐的代表;(三)社区代表的名额、条件和任期社区代表的名额一般为社区内总人口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社区总人口约5万2千人,拟定代表为155人,占总人口的千分之二点九八。社区代表的条件:1.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一定的参事议事能力。2.热心和支持社区建设工作。3.能深入群众,听取和反映社区居民的要求和意见,并在群众中具有一定威信。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正常参加活动。社区代表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在任期内因故不能担任代表的,由原推荐单位协商补充。(四)社区代表的产生社区代表由一个或若干居民小组、社区内各类法人组织自行酝酿协商,推荐出社区代表候选人后,报送街道办事处协商产生。社区(五)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一)代表名额原则上根据各居委会、各单位居民人数比例分配,有关部门和团体的代表名额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社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是社区代表大会的当然代表。会议代表总计155人。其中:1.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推荐的代表34名,占代表总数的21.94%。2.居民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推荐78名,占代表总数的50.32%。3.社区内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1名,占代表总数的7.10%。4.社区内各类法人组织推荐的代表23名,占代表总数的14.84%。5.社区居民及其他组织推荐的代表(统战人士)6名,占代表总数的3.87%。6.特邀代表3名,占代表总数的1.93%。第3页共4页五、组织机构和干部配备1.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