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辩诉交易制度的构建摘要。源于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作为一种刑事诉讼制度,自产生以来,就备受争议。但是由于这种制度具有高效、快捷、灵活的优点,很好的解决了美国刑事案件大量增加和司法资源严重不足的矛盾,符合对刑事诉讼经济的追求,有利于防范诉讼所带来的风险,所以这种诉讼制度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得到应用。目前,我国也同样面临着案件增长与司法资源不足的问题,鉴于此,本文在对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之上,探讨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辩诉交易制度的构建。关键词:辩诉交易;效率;价值一、辩诉交易的概述(一)辩诉交易的概念。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范围来规定辩诉交易的概念。美国《布莱克法律大辞典》将其规定为:检察机关和被告人双方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被告人就较轻的罪名或多项指控罪名的一种或几种作出有罪辩护来换取检察机关的让步,并最终达成一定的协议。李浩教授定义:辩诉交易指的是被告人在辩护律师的帮助下,检察机关与被告人自愿通过协商并达成协议,促使被告人作出有罪辩护,不经过审判而直接结案的一种诉讼方式。陈瑞华教授定义:辩诉交易是指检察机关和被告人在审理前私下进行协商谈判并达成协议,检察官承诺减少所指控的罪名或者降低所指控犯罪的幅度,或者是建议法官减轻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种诉讼方式。(二)辩诉交易的形式。1.控诉协商。该协商主要适用于罪名严重或罪行复杂的被告人,检察机关在侦查起诉过程中,因为证据难以提取或者是为了避免复杂的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与辩护人进行协商,用较轻的罪名对被告人提起诉讼。被告人出于避免存有定罪记录和重罪记录的考虑,一般愿意接受检察官提出的要求。2.罪状协商。该协商主要适用于犯有数罪的被告人,检察机关在起诉过程中,与被告人进行协商,以减少起诉的罪数为条件。一是检察机关对被告人可能触犯的数个罪名,通过协商,用比较轻的罪名来指控被告人。二是检察机关对被告人的数个第1页共5页相同的犯罪行为,只指控其中的一个或者几个,这种形式的协商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3.量刑协商。该协商主要适用于被告人作出了有罪辩护并且同意以原来的罪名进行起诉,并且得到了检察机关从宽处罚的承诺。但是这种协商,只有得到法官的同意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法官不同意检察官提出的建议,或者法官以检察官的承诺不当为由拒绝,那么这种协商便是无效的,因此,从某种程度来说,量刑协商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二、我国构建辩诉交易制度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鉴于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和矛盾,我国有必要援引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这不仅有利于解决我国面临的司法困境,同时有利于加快我国司法改革的进程。下面就我国构建辩诉交易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我国构建辩诉交易制度的必要性分析。我国建立辩诉交易制度的必要性分析主要是我国所面临的司法困境,理由如下:1.犯罪率不断上升并且趋于复杂。世界上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刑事犯罪案件的犯罪率都显著增加。近来,我国同样也面临类似的问题,刑事犯罪率呈现增长趋势,社会治安受到严重的威胁,而且刑事犯罪变得越来越复杂化,犯罪形式趋向国际化。这使得刑事案件的审理难之又难。2.司法资源相对短缺。目前,我国面临着司法资源短缺与刑事案件积多的冲突。为此,我国首先要加大对刑事司法资源的投入,其次是结合我国国情进行司法改革,并且借鉴国外的制度和体制的。但是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对司法资源的资金投入是有限的,而且在经济不发达便显得更加有难度了。3.刑讯逼供和超期羁押现象的存在。目前由于我国司法机关为追求案件的侦破率,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讯逼供,极大摧残了犯罪嫌疑人的人权,特别是在全国引起巨大轰动的赵作海案件,更是引起我们的反思。而且,由于在办案过程中搜集的证据不符合法定标准,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超期羁押的现象。虽然现在我国通过限制补充侦查的次数和时间来解决这些问题,第2页共5页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些问题还是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二)我国构建辩诉交易制度的必要性分析。1.我国构建辩诉交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