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工作管理制度(改)环境卫生部管理制度一、环境卫生部工作要求1、辖区环境卫生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2、辖区采用"定人、定地点、定时间、定任务、定质量"的五定方式加强管理,进行标准化清扫保洁。3、辖区内实行动态保洁,保洁员每日按规定时间、地点清扫划分的责任片(区)。4、根据辖区服务标准,对辖区内公共区域随时保持清洁,雨天及时疏通排水沟。5、环境卫生标准达到"六不"、"六净",即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杂物、不漏收集、不乱倒垃圾、不见人畜粪及路面净、路沿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壳箱净。6、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及时集中到指定地点。7、落实检查,考核措施,确保清洁卫生工作达标。8、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内,遇到辖区内有任何垃圾、废弃物等不卫生现象,随产随清、随叫随到,保持卫生。9、搞好环卫宣传工作,提高业主的清洁卫生意识,共同创造优美、洁净的物业环境。10、根据季节及社区布置,及时做好除"四害"除虫消毒工作。二、处罚规定1、迟到或早退以及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下,每次处罚10-20元。2、迟到或早退以及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每次处罚20-50元。3、迟到或早退以及擅自离岗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每次处罚30-100元。4、发现不讲文明礼貌的行为或不按规定着装,每次处罚10-20元。5、不按规定次数清运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以及垃圾桶不第1页共2页清洁、有异味等,每发现一次处罚10-50元。6、对第四条第一至六款工作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时,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对责任人处罚10-30元。7、小区内业主举报或反映在环卫保洁方面以及每天的最佳保洁时间达不到要求的事项,经查实,每次每项对责任人处罚10-20元。8、每月进行一次评选奖励,连续四次检查均达到要求,未发现问题且日常领导抽查也未发现问题者,奖励现金20-100元。9、奖励和处罚额在当月工资中兑现。10、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特殊工作。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