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法学+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VIP免费

法学+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_第1页
法学+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_第2页
法学+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_第3页
1论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摘要:第三人的界定是目前行政诉讼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在2014年进行过一次修改,在此次修改中最重大的变化之一就是,司法审查的范围将扩大为行政行为,而非以前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是,在本次修改意见中,在行政诉讼方面,仅对第三人制度作出了原则性、基础性的规定。关于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最高院所给给出的司法解释也是较为笼统,且可操作性差。截至现在,针对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在我国司法实践的过程中还是存在许多争议,例如如何界定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利害关系”、如何界定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资格标准以及类型的划分问题等诸多问题。在行政诉讼的司法实践当中,近年来有关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新问题可谓层出不穷,为了使理论更好的服务于实践,同时为了使《行政诉讼法》中关于第三人的法律规定得到更准确的理解与适用,对该制度进行研究具有较强的实际意义。关键词:行政诉讼,第三人,利害关系,行政主体2引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法治社会已成为我国未来长期追寻的目标,其基本要求为崇尚法律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权是宪法中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在行政诉讼中则体现对当事人诉权的保障,对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的不断完善正是在行政诉讼法中对这一宪法权力的实践。为了限制滥用公权力,设立了行政诉讼法,其作为一种法律救济途径来保护利害关系人由于行政行为的施行收到或有利或不利的影响,所以被称作“公法之匙”。我国《行政诉讼法》经过29年的发展,行政诉讼法的制度体系已日趋完善。但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的发展却较为缓慢,在法律规定方面只做了基础性、原则性的简单规定。虽然最高法曾多次出台司法解释但却对第三人制度没有做出直接规定。为了填补立法上的空白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的研究与发展不论是对司法实践还是对诉讼理论均有深刻的实际意义与深远影响。1行政诉讼第三人概述1.1我国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界定《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规定中对行政诉讼第三人(以下简称“第三3人”)的概念十分模糊且只有粗略的概括,不论是学术界还是实践中对第三人也没有一个较为统一的观点,这导致了司法实践对第三人的诸多疑问。虽然在2017年我国对《行政诉讼法》进行修正,但本次修正并未对此做修改,保留了2014年《行政诉讼法》的规定。2014年的修正虽仍有其不足之处,但对第三人范围概念的界定要更加的清楚明晰,这不仅有助于行政法学界对此形成统一的观点,更有利于解决司法实践带来的困惑与迷惘,对于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的发展也尤为重要。一项法律制度的研究,对概念有一个清晰明确的界定对其长远发展是是必不可少的。对于第三人概念的界定,其中最重要的一项便是关于利害关系的判断,这也是目前争议最大的,尚未形成一个准确的定论。在学术界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利害关系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这样的权利每一个公民都有,而每一个公民权利也应当得到体现和保障。同时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行政法上面的利害关系,同样也蕴含着有关外部的行政法律之间存在的关系,这不包括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例如有些行政机关内部对人员做出的处罚等并不在范围内,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像如此这般的行政法律关系,和我们平常所认为的行政上的利害关系大相径庭。而针对于这个矛盾点,也有一部分的专家认为利害关系,其真正的意义上是一种法律的保护,而实际利益关系或反射利益等则不在范围内,但是如何界定两者之间的区别还存在疑问。在学术界的理论研究中并未对第三人的概念认定形成统一的意见,在众多定义中关保英教授对于如何定义第三人有自己独到的解释,而关于他的这个解释,也获得了业界的大部分专家学者的认可,他认为在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指代的范围很大,包括公民、企业、法人或者其他,但凡是自己的利益需要维护、需要诉讼,那么这个客观对象就可以成为第三人,与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就可。该定义...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文章天下+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各种文档应有尽有

最新文章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