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乡社情分析例会制度XX县区联合接访中心联合会商调处制度为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处理解决时限和要求,切实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领导联合会商调处制度由信访联席办公室主任召集,成员由联合接访中心各进驻单位组成,联合接访中心主任牵头负责,做好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二、联合会商调处范围1、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的出发点、难点问题。2、可能引发群众性、突发性事件的问题。3、可能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问题。4、可能引发到市、省或赴京上访的问题。5、新出现的反映强烈的、可能蔓延的涉及社会管理方面的问题。联合接访中心每月召开一次信访社情分析会商调处例会,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要对上述五类问题提出前瞻性、预警性、对策性的意见和调处措施,以超前掌握动态,主动开展工作,深入研究对策,着力解决问题。三、工作程序1、联合接访中心对照五类问题经行梳理,由有权处理单位提供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据,提出调处措施和意见,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并报联合接访中心办公室。2、信访局和联合接访中心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信访工作形势,排查矛盾纠纷,落实工作责任,督查督办信访案件,研究问题处置方案,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3、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反馈、原则上30天内办结终结,情况紧急的应立即调处到位。60天仍未调处化解的,由进驻单位人员做情况说明。第1页共2页4、信访督查督办室对调处情况跟踪督办,并及时汇报局领导班子,指导督促信访社情调处化解工作,对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2015年12月15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