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XX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五篇]XX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偿方案一、为进一步提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程度,减轻慢性病患者的就医负担,根据《XX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方案。二、慢性病是指经相当一段时间治疗,不能使病情完全恢复,需连续治疗的疾病。纳入门诊补偿范围的“慢性病”包括13种:1、恶性肿瘤(放化疗);2、再生障碍性贫血;3、白血病;4、类风湿性关节炎;5、慢性心功能衰竭;6、慢性肺原性心脏病;7、肾功能衰竭(肾透析);8、肾病综合症;9、结石症(泌尿系及肝、胆);10、脑血管病后遗症;11、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12、糖尿病(出现合并症);13、红斑狼疮。三、慢性病申报对象凡参加XX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患有本方案中规定的13种慢性病之一,均可申报。每位参合患者至多可以申报两种慢性病。四、慢性病申报程序及提供的材料1、参合农民患有上述13种慢性病之一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地中心卫生院申报,索取并填写统一格式的《XX县区参合农民慢性病申报审批表》一式两份(样表附后),同时提供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两张贴于申报表上,一张用于办理慢性病证。2、申请慢性病补偿的患者,除必须有县以上(含县级)第1页共5页(下同)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外,还应有下面所列相应病种检查项目的一项或几项检查报告,需要接受身体检查的特别注明。⑴恶性肿瘤放化疗:有ct、核磁共振、彩超、病理等其中一种检查报告;⑵再生障碍性贫血:必备骨髓象、血象检查报告;⑶白血病:必备骨髓象、血象检查报告;⑷类风湿性关节炎:必备x线检查、类风湿因子检查报告、x线检查病变不明显者还要对患者进行肢体检查;⑸慢性心功能衰竭:必备心脏彩超、x线检查报告;⑹慢性肺原性心脏病:必备心脏彩超、x线检查报告、病史在诊断证明中注明;⑺肾功能衰竭(肾透析):必备双肾彩超、肾功能、血尿常规检查报告,有肾透析医院诊断证明;⑻肾病综合症:有临床检验表现为大量蛋白尿、低白蛋白血症、水肿伴或不伴有高脂血症的检查报告;⑼结石症(泌尿系及肝、胆):有彩超检查报告,每年复查一次,结石排出后不再补偿;⑽脑血管病后遗症:根据头颅ct或核磁共振检查确诊为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并遗留有痴呆、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后遗症,且症状持续3个月以上的,较轻微的后遗症不列为补偿对象。该病种要与病人见面查体确认;⑾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必备腹部彩超及相关实验室检查报告;⑿糖尿病伴有合并症,且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原始资料复印件;⒀红斑狼疮。有原始病历复印件。3、各中心卫生院在收取患者申报材料时,要对照检查项目认真查验是否齐全,材料不全者不受理申请,同时告知患者可到县级以上医院补充检查,也可到检查报告存放单位复印后再申报。4、中心卫生院收到患者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后,在申报截止日后两日内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上报县合管中心。五、慢性病的评审由县合管中心和XX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技术鉴定小组(以下简称技术鉴定小组),共同负责慢性病的评审工作。评第2页共5页审组织根据诊断证明、检查报告以及查体情况,按照临床医学诊断标准和方案所列标准评审,达不到标准的,不能被评定为慢性病补偿对象。1、县合管中心收到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后,组织技术鉴定小组进行评审。2、因病情需要同患者见面确定的,由县合管中心组织安排。患者需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接受相关医学检查,不接受有关医学检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3、申报人无论被确认患有几种慢性病,只享受一个慢性病的年封顶线,但用药可以增加相应的种类。4、经评审不符合慢性病者,县合管中心签署意见后,经中心卫生院将申报材料退还本人。确定为慢性病的患者,申报表由县合管中心、中心卫生院分别存档,同时在户口所在地乡镇区公示3天(只公示名单,不公示病种)。接到举报,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5、公示期过后,县合管中心统一发放《XX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医疗证》(以下简称慢性病医疗证),一人一证。六、慢性病的评审时间慢性病评审原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