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5篇第一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各盟市委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局、广电局、总工会、团委、妇联,中区直企业和有关单位:按照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开展2013年(第十二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减少事故总量为工作目标,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推动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打非治违、科技支撑、基础建设等各项主要措施落实,提高全体社会成员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为开创我区“科学发展、富民强区”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二、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三、活动时间201年6月1日至6月30日四、组织机构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厅、广播电影电视局、总工会、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第1页共20页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成员见附表)自治区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由安监局党组成员、巡视员刘大群兼任,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承担部分大型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五、活动形式和内容(一)全区性活动1.“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5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议后,召开2013年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各盟市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请自治区组委会领导同志做动员讲话,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同时,邀请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加大宣传声势,全面启动2013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2.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至6月9日)。各地、各单位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集中组织观看国家安监总局宣教中心制作的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和警示教育片《伤逝》、《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3版)》,同时结合本地实际,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开展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工作。3.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各地、各单位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在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根据本地区情况利用举报热线、现场直播、展览、演出等形式,拓展宣传咨询日的时限和内容,扩大活动效果。第2页共20页4.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0至6月16日)。围绕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安全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根据实际开展基层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各地开展“安全电影,情系基层”巡回放映活动,重点放映电影《安监局长》、《零的神话》;二是组织各类文艺演出、法制教育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三是在文化周期间,指导、推动辖区内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四是在全区系统范围内开展“同唱一首歌”活动,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五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