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机关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宗旨,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挥政务公开在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作用,树立教育局机关的新形象,为办好商洛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作出新贡献。(二)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1、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凡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必须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办理结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公平、公正性。2、注重实效、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问题,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不搞形式主义。同时,以人为本,简化环节,优化服务,提高效率。3、分级负责、强化监督的原则。明确教育局、各学校及直属单位在深化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中的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行政(校)务公开制度。4、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深化政(校)务公开要与过去的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举措有机结合,和教育发展实际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有机结合,创新行政管理和学校管理方式,加强政(校)务公开与行政监督,营造高效、优质、廉洁的运行机制。二、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政务公开的范围涉及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公开的具体形式和内容是:(一)在局机关公开的:第1页共5页各科室工作职责及组成人员的岗位职责(办公室);市直单位教职工的调配使用情况(人事科);局机关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优树模、晋升晋级、转正定级、工资调整、水电费、津补贴标准、公用住房等;局机关管理制度和考勤结果(办公室、人事科、基础教育科、计划资金科);局机关的经费预算,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车辆燃油维修费等重要财务支出情况;局机关的重大购置和财产处置事项(办公室、计资科);局党组、局务会议做出的重要决定(办公室);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二)在市直单位公开的: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及商洛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结果(人事科);市直直属科级干部的任免情况在市直本单位公开(人事科);市直单位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晋级、晋升、年度考核结果在所在单位公开(人事科);市直教育单位的经费、专款、基建项目、经费审计结果(计资科);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三)在全市教育系统公开的:全市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办公室、计资科);高级中学、职业中学文化课、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人事科);全市八所中学(商洛中学和各县区中学)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在所在学校公开(人事科);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学生的毕结业证书的发放结果(职成教科、基教科);市级示范中小学评估验收结果;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学生”的评选标准及结果(职成教科、基教科);第2页共5页各县区教育局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人事科);全市中小学、职业学校教材的选用和地方教材的审定结果;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及学生学科竞赛结果(基教科、职成教科);学校基建项目、投资及各类教育专款的投资计划(计资科);各类教育专款、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计资科);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及排危方案,危房校舍的改造、扩建和新建情况;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项目、寄宿制学校工程建设项目、“两基”巩固提高、外资项目、国债项目、捐赠项目的资金投入、管理、项目执行、检查验收情况(计资科);教育系统的重大事件(办公室);其它需要公开的事宜。(四)面向社会或在媒体上公开的:教育局工作职责,局各科室设置、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及岗位责任人(办公室、人事科);全市教育系统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结果(人事科);全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特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