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组织实施方案村庄绿化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县委、县人民政府“四创两争”工作精神,按照创建“国家生态县、市级生态村、国家森林城市”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绿化植树步伐,确保2012年全面完成村庄绿化目标任务,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根据石绿建指办发〔2011〕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大可乡村庄绿化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林业构筑绿色屏障、特色林业壮大绿色产业、人文林业弘扬绿色文化的原则,以生态建设为核心,结合创建“国家生态县、市级生态村、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大力培育、保护和利用森林资源,全面提升我乡整体绿化水平,实现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二)基本原则1.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兼顾景观、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的原则。2.坚持“社会、生态、经济、安全”四大效益并重的原则。3.坚持“乔木、灌木、藤本、地被及花草合理搭配,相互结合,平面绿化与垂直绿化相结合”的原则。4.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乡土树种与外来树种合理搭配,体现植物多样性”的原则。5.坚持量力而行,推行节约型绿化的原则。多选择抗性强、移植成活率高、管理容易的树种;多栽抗病虫害强的苗木,不栽植互为病虫寄主的苗木。6.坚持科学栽植,合理搭配,“绿化、彩化、香化”相结合的原则。二、目标任务及建设指标标准第1页共4页各村委会要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全面完成的建设要求,根据村庄规划和各村村庄绿化现状,对照绿化指标标准,以2011年完成80%、2012年完成20%制定各村委会村庄绿化实施方案,明确年度计划,认真落实到各村小组。在制定具体绿化方案时,根据各村自然环境和经济水平对村庄划分不同类型,重点抓好村庄内部、出入口和面山的绿化建设,并进一步加大公路沿线、交通节点的村庄绿化,以此带动所有村庄迅速全面行动。村庄绿化所用乔木必须使用高度1米以上的容器苗木(胸径5厘米以下的规格苗土球直径不小于主干胸径的10倍),灌木必须使用高度30厘米,冠幅20厘米以上的苗木,并执行以下指标标准。绿化树种由乡政府统一安排。各村委会认真落实绿化地点和面积及时报乡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三、主要目标责任内容结合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责任,2011年至2012年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中要完成以下三项工作:(一)2011各村委会完成80%的村庄房前屋后(庭院)绿化任务,2012年底完成绿化任务的20%,绿化率30%以上。责任部门: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各村委会责任人:龙志彬具体负责人:瓦有林,各联系点领导,各村委会四职干部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二)2012年底实现行政辖区范围内河道、沟渠绿化率100%。责任部门:乡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责任人:赵志萍具体负责人:王树华,各联系点领导,各村委会四职干部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三)2012年底实现行政辖区范围内村庄道路绿化率100%。面山宜林荒山绿化率100%,综合林木绿化覆盖率达5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52%以上。责任部门:乡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各村委会责任人:赵志萍具体负责人:王树华,各联系点领导,各村委会四职干部第2页共4页完成时限:2012年9月30日四、保障措施(一)统一思想,强化组织保证。全面实施村庄绿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时间紧迫。为确保完成村庄绿化建设工作,乡人民政府成立村庄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忠华(乡人民政府乡长)副组长:赵志萍(乡人民政府副乡长)王余秋(乡人大主席)李雪梅(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秦磊(乡党委副书记)李云湖(乡人民政府副乡长)龙志彬(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朱树霖(乡人民武装部部长)成员:徐丽华(乡组织委员)方郭彬(乡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王树华(乡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周春兴(乡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岭云春(乡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瓦有林(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丁亚军(乡国土资源所所长)刘俊(乡党政综合办工作人员)村庄绿化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村庄绿化工作的各项事宜,具体负责绿化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督促、检查、考核。形成一级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