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民政法制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每年4月最后一周为全省民政法制集中宣传周时间。按照市文件要求,为组织开展好2014年我县民政法制宣传周活动,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养,广泛宣传民政法律知识,加快推进法制民政建设,促进各项民政工作健康发展,经局党组研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活动主题2014年我县民政法制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深入推进服务型民政执法建设。二、活动时间我县开展民政法制宣传周活动的时间是。2014年4月21日—4月25日。三、活动措施(一)重点学习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于2014年5月1日起实施,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首次将救急难、疾病应急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针政策纳入到法制安排中,是我国统筹构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标志,为社会救助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了法律遵循。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贯彻施行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局工作的头等大1事。(二)重点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和《XX省实施办法》2014年是第八届XX省村委会换届年,重点学习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村民的参选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提供法律支撑。(三)重点学习宣传《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2013年底“两办”下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我国开展和深化殡葬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第1页共3页碑式意义。我局将重点宣传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宣传基层殡葬职工中的感人事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唱响推动殡葬改革的主旋律。(四)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XX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为民意识,引导民政对象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幼、济困助残的良好氛围。(五)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婚姻法》、《收养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努力发挥民政的基础和支撑作用,推动社会建设。(六)深入学习宣传服务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优抚对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增进军民团结,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持作用,促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四、活动形式结合我局实际,组织我局办公室、优抚股、双拥办、救灾股、人事老龄股、婚姻登记大厅、城乡社会救助中心、民间组织管理局办公室等相关股室的干部职工,通过悬挂条幅、制作宣传版面、散发宣传单、现场咨询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民政法制宣传,宣传服务型民政执法理念。组织各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和村委会,通过书写板报、制作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宣传有关民政法律法规。局属事业单位光荣院、烈士陵园和殡仪馆结合自己业务特点,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优抚对象优待、烈士褒扬、殡葬改革等与本职业务相关的法规政策。五、组织保障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把民第2页共3页政法制宣传周活动要求落到实处。我局主要负责人抽出时间,对活动所需人员、资金给予全力保障,并亲临活动现场进行指导。二是围绕主题,注重效果。我局紧紧围绕“深入推进服务型民政执法建设”这一活动主题,有针对性的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服务型民政执法建设的自觉性。要贴近民政法治实践,贴近群众实际生活,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要对活动产生的实际效果进行检查、督促,防止图形式、走过场。三是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条幅、宣传页、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民政法制宣传周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具体要求,扩大声势,提高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活动深入开展。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