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村拆迁安置实施方案机关拆迁安置方案(草案)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多轮协商,签订了《机关棚户区改造项目合同书》,为尽快践行本合同及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指示和要求,尽到双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县城形象,依照互利互惠、诚信、双赢的原则,就拆迁安置做如下方案:一、开发商与各业主自愿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另行文本)。二、补偿标准:1、搬迁费。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按每户1000元标准进行补助,超过规定时间,取消补助。2、过渡费。居民临时租房按300元/月进行补偿,具体补助时间段为居民搬出到新房建成后交房为止(初定为年月日)。3、换房标准:新房安置实行以旧换新;换房比例为1:1.2,以现有房产证面积为标准,新房超出面积,按在该地新建楼盘本栋房屋市场价格平均优惠300元/㎡(不同楼层按差价区别对待)。三、临时建筑补助办法:私自搭建的临时建筑,建设方可适当承担部分材料和人工费。四、新建房屋结构、户型新房为倒制板多层建筑,单户面积以100—130㎡为主,根据住户需求可设计80㎡以下的小户型,实际面积根据具体情况以设计方案为准,(为确保工程质量,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方案)。五、换房方式以抽签的形式定楼层、定房号。六、竣工验收工程按期竣工后,按建筑行业规定,由建设主管部门、消防部门、设计院等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1页共2页七、交房标准原则上严格按照普通商品房的交房标准执行,但考虑部分特困户的经济承受力对80㎡以下的小户型提供普通的室内装修,但室内装修时间不计入建设工期。八、其他约定1、工程建设期为18个月。2、开发商争取为业主统一代办电视有线、电脑网络等手续,力争优惠服务。3、国土证、房产证由开发商代办,交房后6个月之内办好,但相关费用按相关部门之规定由业主承担,开发商不可借此理由自定标准私自收费。年月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