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旅客运输工作方案道路旅客运输(一)客运企业开业的申请与许可1、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车辆条件a、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拥有的车辆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车况等级的在用车。b、须有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2)设施条件a、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b、须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坚实平整的停车场地,其面积应是实有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c、租用他人房屋、场地作为经营办公场所、停车场者,要签订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用合同。(3)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4)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投入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消除事故隐患制度等制度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2、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2)年龄不超过60周岁(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4)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3、申请从事道路客运业应提交的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提交复印件)(1)《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开业申请表》(见附件二)(2)个体经营者申请开业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企业申请开业的,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载明委托人、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十一),以及合法有效第1页共6页的身份证件。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3)经检测合格的车辆,或者拟投入车辆方案(包括车辆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状况等)以及能够实施车辆方案的资金证明。(4)拟聘用驾驶人员的有关材料a、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b、身份证;c、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的至申请之日起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证明;d、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证明;e、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f、有关办公场地、停车场地有效使用合同。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提供清楚、确定的客运线路和站点方案,包括:a、申请的客运班线的起讫站点、途经站点;b、拟投入的运输车辆数量、车型;c、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的可行性方案。4、道路客运企业许可程序(1)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和《XX省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申请事项属于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交通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见附件十五)。审查内容为:a、许可申请事项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b、许可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c、许可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d、许可申请材料反映的情况与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是否一致;e、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是否适格;f、许可申请的材料是否真实;g、许可申请事项是否直接关系他人的重大利益,是否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h、是否存在不得申请行政许可的法定情形;i、其他应当依法审查的事项。(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第2页共6页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制作《交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见附件十三),一次告知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存在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作并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十二),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加盖本机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制作《交通行政许可事项核查意见书》(见附件十九)。核查意见书应当包括核查时间和地点、核查事项、核查结论等内容,必要时应当附有关证据材料,并由核查人员签名。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