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志愿者服务队成立活动方案XX市国家税务局志愿者服务队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深化纳税服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帮助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支持社会慈善事业,加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制定本方案。一、开展志愿者活动的宗旨志愿者活动是和谐税企关系、强化纳税服务的延伸,是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为群众提供援助服务的延伸,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党员和税务机关服务职能推出的一项新举措。志愿者活动将致力于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正确及时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致力于进一步拓宽纳税服务渠道,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致力于帮助特定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服务社会,建立互助友爱的人际关系,弘扬社会风气,促进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二、开展志愿者活动应遵循的原则(一)自愿性原则。系统内党员和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的团员和群众都可以申请自愿加入志愿者服务队,退出自由。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和特长,自愿选择为援助对象提供的服务项目。(二)合法性原则。志愿者按照被援助对象的请求,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给予切实可行的帮助。(三)无偿性原则。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活动中,不得索取任何形式的报酬。(四)组织性原则。志愿者应遵守志愿者服务队制定的相关行为规范和管理办法,服从组织管理,工作尽职尽责,按时完成指派的工作。(五)自律性原则。志愿者队伍是一个自律性组织,自行管理志愿者活动的各项事务。三、志愿者的服务对象(一)需要涉税帮助的残疾人员和因病行动不便的纳税人;(二)需要涉税帮助的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第1页共4页和小企业经营者;(三)需要涉税帮助的下岗、失业人员;(四)需要涉税帮助的复转军人和军烈属;(五)外省市来平投资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经营者;(六)从事生产经营遇到特殊困难(如不可抗力因素等)的纳税人;(七)需要涉税帮助的离、退休人员;(八)其他需要涉税帮助的特殊困难人员;(九)社会上生活方面存在困难的群众;(十)本单位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困难的群众。四、志愿者的服务内容国税系统志愿者根据援助对象的具体情况和需求,依法提供规范的服务。主要包括:(一)志愿者帮助涉税服务对象提供建账服务和账务辅导。主要针对不具备独立记账能力的纳税人,提供账务辅导,帮助企业建账,使纳税人逐步过渡到自主记账。(二)志愿者帮助涉税服务对象提供税收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服务对象在生产、经营及办税过程中提出的税收政策问题,提供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许可等内容的法律咨询服务。(三)志愿者帮助涉税服务对象提供代办服务。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员、孤老病人可自愿委托志愿者代为办理有关涉税事宜。(四)志愿者帮助涉税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反馈服务。将需要涉税帮助的特定纳税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促进征纳双方的沟通和交流,进一步改进税务机关的工作。(五)志愿者帮助涉税服务对象提供税收政策法规宣传服务,为税法宣传等社会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六)其他涉税服务。根据涉税服务对象的需要,志愿者能够提供的其他个性化服务。(七)志愿者特别是党员要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社区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既要立足于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又要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提高工作技能,自强第2页共4页自立。(八)志愿者特别是党员要积极参加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九)志愿者特别是党员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十)志愿者特别是党员要经常深入本单位的群众,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要求。促进征纳双方的沟通和交流。五、志愿者活动的工作方式志愿者活动采取定期活动和日常活动相结合的方式。(一)定期活动。可结合每年的税法宣传月、全国学雷锋日、助残日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