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柏镇教育强镇实施方案黄政发[2011]16号黄柏镇人民政府议教会制度为实现“教育兴镇”战略,深入持久地推进素质教育,处处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创造了较为理想的办学效益,特制定本制度。一、党委书记、镇长、分管教育的专干、教育系统的主要负责人及涉及的相关人员必须按时与会。因私事缺会者每次罚款200元。二、坚持一事一议,为教育办实事、办急需办的事、办好事。三、每个季度必须召开一次关于教育问题的例会。四、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五、将落实议教会精神纳入干部年终岗位考评,凡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一律取消评优选好资格。以上制度请严格遵照执行。黄柏镇人民政府2011年3月2日黄政发[2010]4号黄柏镇教育督导评估制度为了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现就建立和完善我镇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完善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我镇教育督导工作的任务,是实行综合督导评估与专项督查、激励与制约相结合,督促各村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决定》,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促进“普九”巩固提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完善督导评估制度,建立督导评估机制。督促各村落实《黄柏镇村级教育工作目标管理方案》规定的教育工作职责和任务,整体推进全镇素质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实施以村为单位的基础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主要考核评估各村主要负责人和联村包校干部履行基础教育工作职责,第1页共2页基础教育投入与发展水平等情况,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和周边环境的治理情况。二、建立基础教育督导评估的激励与制约机制实行督导评估通报制度。每年终结性评估或督查后,要将评估、督查结果向受评单位及其上级政府发《督导评估通报》,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先进典型给予通报表扬。评选先进单位、先进学校应以教育督导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强化督导评估的制约机制。对“普九”严重滑坡、基础教育工作问题多而突出,与评估标准差距很大的村,要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村支部和相关主要负责人评优选好的资格。对不依法安排财政教育投入、挪用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等错误行为,除通报批评外,给予当事人和负责人行政处分,并追究领导者的责任。镇党委、人大、政府一把手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与督办。三、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黄柏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小组。冯勇刚同志任组长,黄建敏同志任副组长,组员为:周果豪、胡又稳、吴玖云、黄秀文、江明华、黎奇林、陈虎、舒雨阳等各村支部书记、村长和联村干部要认真执行《XX省教育督导规定》,重视并加强教育工作。在进行教育决策时,把教育投入作为重要保障条件;在实施教育管理时,把教育参与作为必要措施;在考核评选先进支部时,把教育绩效作为重要内容;在评价干部时,把教育督导评估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各村要从教育督导工作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教育工作顺利进行。黄柏镇人民政府2010年1月18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