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篇为了建立我县教育系统重特大事故及重大突发事件救援应急体系,提高重特大安全事故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反映能力和救援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重特大事件及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学校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发生的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影响重大的安全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一)学校(幼儿园)的建筑物倒塌及走廊、通道、楼梯道拥挤造成学生伤亡的事故;(二)学校(幼儿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三)学校(幼儿园)建筑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四)学校(幼儿园)师生发生的集体急性中毒事故;(五)发生的造成师生伤亡和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六)学校(幼儿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学校安全事故;(八)学校(幼儿园)发生暴力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九)学校(幼儿园)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传染性疾病等事件;(十)学校发生的学生重特大溺水死亡事故;(十一)校外集体活动、集会、演出等发生师生伤亡的事故;(十二)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等大型考试活动中发生的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第1页共21页二、实施原则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XX县区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组织指挥下和XX县区教育局特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重大安全事故抢救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县教育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各学校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启动应急预案。三、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理指挥机构及职责县教育局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书记、考试管理中心主任、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办、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教育股长、行政股长、人事股长、计财股长、督导室负责人分别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教育办主任、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长)为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责任人,直接负责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现场保护等前期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四、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督促指导县直学校(幼儿园)和乡镇教育办制定各自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二)定期指导预案的演练;(三)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发生时,快速向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汇报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及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快速开展现场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会治安。(五)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事故现场。第2页共21页(六)组织有关学校、幼儿园和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快速开展抢险救援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七)配合有关部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八)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九)做好伤亡师生家属的善后、安抚工作。(十)大型考试活动,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加强对事件的严密监控。若校内出现群体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及其股办室要及时深入事发学校,现场指挥,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将重特大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分别报告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县教育局值班电话:xxxx(二)事故发生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县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