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方案大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周巧洪崔应美《光明日报》(2014年09月08日07版)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关注城市人居环境的研究与发展,忽视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与整治,形成了城市与农村人居环境的“二元结构”,造成了农村聚落发展空间无序、自然生态失衡、人文景观破坏、公共基础设施落后、传统文化衰落甚至消亡等严重后果。事实上,城市与农村人居环境是一个具有整体性、全局性的问题,两者相互统一,相互促进,不可分割。农村人居环境不仅决定了亿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发展空间,而且也影响到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的高低,成为制约我国整体人居环境、实现城乡共同发展的关键环节。迄今为止,我国约7亿人口居住在农村,占全国总人口数的一半以上,而农村所占的土地面积则占了全国土地总面积的94%以上。作为维持全国口粮的农业,则更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此众多的农村人口、如此辽阔的农村土地、如此重要的农业生产,共同组成了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系统,成为我国人居环境中的关键一环。但是长期以来,我国采取了有限发展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国家发展战略,对农村人居环境发展重视不够。近年来,国家重新调整了发展战略,把三农问题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人居环境随之开始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也对传统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出了诸多挑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农村建设缺乏长远规划。虽然20世纪90年代我国颁布了《村庄与集镇规划建设条例》,但该条例早已落后于时代发展的需要,其规定的条款在农村基本上也没有认真执行过。由于缺乏长远规划以及村庄整治的规划标准,农村居民滥用耕地、私搭乱建等现象随处可见,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农村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增强,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不断受到各种挑第1页共3页战,森林遭受大面积砍伐,植被遭受无端破坏,脆弱的生态平衡正在走向失衡。各种乡镇企业如小煤矿厂、小水泥厂、小火电厂等肆无忌惮地排放各种污染物,造成了农村区域自然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落后。虽然近年来国家大幅度增加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但由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底子薄弱,农村生产生活等多种基础设施仍然非常落后,行路难、饮水难、看病难、上学难等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提升。我国日益严峻的农村人居环境,需要我们果断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品质和可持续发展空间。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及时编制和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根据镇、村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论证,分类指导,合理布局,根据村庄不同区位、不同类型、不同人居环境的现状,确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时序,合理区分生产生活区域,统筹安排生产性基础设施。加快修改《村庄与集镇规划建设条例》,把农村建设和发展规划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化、法律化与制度化。加强政府组织领导机制。要建立长效工作推进机制。政府部门应该意识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紧迫性、长期性,针对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考虑当下、着眼未来,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政府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要建立长效资金投入机制。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需要革新资金投入方式,建立“政府投入为主,村民支持为辅,积极发挥社会支持”建设公共设施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和以村民为主体的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调动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要建立长效环境立法保障机制。建设农村人居环境,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立法工作,明确各方环境保护职责,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供法律保障。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让村民居有其所,全力保障农村基本生活;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大农村污水处理、生第2页共3页活垃圾处理的技术投入和资金投入,解决农村脏、乱、差等难题;开展大规模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