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干部党员星级化管理方案为促进农村干部党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星级化管理向其他村干部党员延伸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镇党委《关于对农村干部党员全面实行星级化管理的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现对农村干部(农村党支部书记除外)党员的星级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任务、目标农村干部党员星级化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对现任农村干部党员进行考核和评议;二是依据考核和评议结果对农村干部党员评定星级。通过对农村干部党员实行星级化管理,将每名农村干部党员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在更高层次和水平上全面加强农村“两委”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动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确保小康目标的顺利实现。二、时间范围这次农村干部党员星级化管理的考核评议和评星定级工作从9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共3个多月时间。以后每年“七一”前,由镇党委组织评定一次。评定星级的范围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文书、计生主任、群团组织负责人、村民小组长和农村党员。农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委会主任的,不再参加村委会主任的星级评定。三、方法步骤农村干部党员星级化管理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分为三个阶段。(一)宣传摸底阶段(2005年9月20日—10月10日)。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参加的人员范围是:镇党政班子成员、全体脱产干部、村支部书记和其他村干部、农村党员。各村召开会议时,要由包村干部主持,村干部、党员和每户一名群众代表参加。镇党委依据《意见》,对照“农第1页共3页村干部考核标准”和“农村党员考核标准”制定《考核评议办法》,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后组织实施。在做好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镇党委组织专门力量,逐村进行深入调查,理清每名村干部党员的党龄、职务、任职时间、家庭主要致富项目、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以村为单位建好台帐、村干部和党员《基本情况花名册》,分类建档。(二)考核评星阶段(2005年10月11日—12月15日)。镇党委成立吸收经管、计生、信访、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片书记参加的考核小组,根据《考核评议办法》,对每名农村干部和党员近两年来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时,由考核小组按照5方面内容对每名村干部党员逐项进行打分,分值占农村干部党员评定星级总分数的50。在考核的基础上,分别召开由全体村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每户一名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对村干部和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分值占农村干部党员评定星级总分数的50。进行评议时,先由村干部或党员对照县委《意见》中的5项考核内容和本《实施方案》中的考核标准,结合近两年来的工作进行述职。述职后,发放《民主评议票》,由与会人员分别对每名村干部和党员进行评议。对村干部的评议包括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五个方面,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对党员的评议包括党性好、作用好、本领好、反映好、形象好五个方面,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民主评议票》由评议小组负责汇总,报镇党委存档。对照评星标准和内容,由考核小组和村支部书记提出拟定星级名单。镇党委根据考核和民主评议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每名村干部党员的星级。星级名单确定后,要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检查验收阶段(2005年12月16日—12月30日)。镇党委对星级化管理延伸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将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全镇星级化管理延伸工作的考核评议和评星定级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进行表扬;对验收不合格、走过场、敷衍了事的,要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重新组织开展。四、政策规定第2页共3页(一)农村干部任职时间界定标准1、有兼职的,以现任主要职务计算任职时间。2、任现职有间断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连续计算任职时间。①间断时间不足1年的;②间断时间1年以上、4年以下的,应扣除间断时间;③间断时间超过4年的,间断前的任职年限不再连续计算。(二)农村干部考核标准1、“思想觉悟”方面:①带头认真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