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工作实施方案[5篇模版]财政系统巡查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八项规定执行情况,查纠“四风”,全面提升全系统行风软环境暨效能建设水平,特制订本方案。二、巡查内容(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包括责任分解、部署推进、检查考核情况;(二)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三)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淮阴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暂行办法》的情况,包括“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支出和审批情况;(四)加强作风建设,查纠四风,建立作风建设机制情况;(五)开展五德教育、权力观教育、警示教育情况;(六)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等制度规定情况;(七)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情况;(八)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情况;(九)其他需巡查事项。三、巡查范围局机关各科室、各乡镇财政所、各委派会计。四、巡查方式采取综合巡查和专项巡查,具体可采用列席被巡查单位会议、听取汇报、问卷调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走访调研、受理举报等方式。五、巡查人员构成采取巡查前从巡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人员实行聘任制,聘任范围包括:1、系统内退居二线老同志;2、聘请社会中介机构人员;3、财政系统聘请的行风监督员;4、邀请纪委专职人员参与;第1页共2页5、抽取系统内业务骨干。巡查工作由局党委牵头,局纪委组织,监察室具体日常事务和资料归档。六、巡查结果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涉及个人的有关情况,经调查属实的,记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七、巡查工作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巡查组组长对巡查报告真实性负责,巡查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守纪律,被巡查科室、乡镇财政所、委派会计必须积极支持配合巡查工作,违反规定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15年2月26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