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共4篇)第一篇为进一步推进我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省政务公开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皖政务办〔2013〕7号)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以“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抓手,以标准实施为重点,推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法制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二、主要内容(一)完善、实施政务公开标准1.制订《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和形式。2.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落实上级财政预决算公开项目、形式、程序、时限、载体等方面标准和制度,明确主体责任,做好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工作。3.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围绕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完善本部门负责的信息公开标准,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及发布格式。4.完善行政职权行使规范。规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职权行使流程图,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二)完善、实施政务服务标准1.实施服务标准。认真执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工作时间内坚持做到“四个不许””、“六个必须”、“六个不让”,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八个严禁”切实提高办文办案办证办事效率。2.完善服务标准。进一步优化服务工作流程,完善服务业第1页共10页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因地制宜设立人性化配套设施,制定接待、咨询、引导等服务规范,努力为群众提供文明、规范、便捷、高效的政府法制服务。三、工作步骤第一阶段。部署阶段(4—5月)。按照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实施“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第二阶段。修订、实施阶段(6—10月)。修订、完善各项标准,并予以公布。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1—12月)。总结“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经验,建立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办“标准化实施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主任朱敬田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徐虎、李飞,副调研员牛满荣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储晓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二)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网站、宣传栏、报纸、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我办开展“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开展“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的浓厚氛围。(三)注重统筹兼顾。要正确处理开展“标准化实施年”行动与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关系,把“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下半年即将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与当前中心工作、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以“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第二篇一、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第2页共10页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及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二、积极开展"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的部署,结合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实际,按照加强自身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在全办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将"规范"二字贯穿于全年工作各个方面,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提高政务公开和政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