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zydr—2018—04001益资教发〔2018〕8号XX市XX县区教育局关于印发《XX县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区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局属二级机构:现将《XX县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XX市XX县区教育局2018年6月26日XX县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XX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招生管理做好消除大班额有关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145号)、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益教发〔2018〕32号)、XX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X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益就学指导意见的通知》(益教通〔2018〕1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科学、明晰、便利的招生入学管理制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基本情况全区2018年适龄儿童入学人数3954人,其中乡镇2151人,XX县区1803人,全区可提供小学新生4250个学位,其中乡镇学校可提供2540个学位,XX县区学校可提供1710个学位;全区2018年小学毕业生共3361人,其中乡镇1681人,中心XX县区1680人。全区可提供初中新生3415个学位,其中乡镇学校第1页共9页可提供1815个学位,XX县区学校可提供1600个学位。三、主要任务(一)消除超大班额65个班。实验小学12个、石码头小学12个、人民路小学16个、汽车路小学4个、长春经开区完全小学5个、新桥河镇第二完全小学1个、XX市六中初中部15个。(二)中小学起始年级按标准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招生,禁止出现大班额。(三)保障随迁子女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权益。四、基本原则(一)合理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区教育局建立由学校、社区(乡镇)、派出所、房管、工商等单位组成的工作协同机制,组建专门班子,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摸底、核实。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乡镇、街道、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采取“一校多片、一片多校”的办法,依乡镇、村组、路段等,区教育局为区直中小学校、长春经开区每一所学校划定招生片区,乡镇中心学校按行政区划为乡镇学校划定招生片区。招生片区内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入学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按照先户口加房产,再户口,再房产的顺序确定入学对象,并向社会公示。(二)控制班额、均衡调剂的原则。在确保起始年级按标准班额招生、不新增大班额、完成65个超大班额消除任务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随迁子女的学位。如果所申请的学校招生计划已满,学生不能就近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均衡调剂”的原则安排学位。(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乡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由乡镇中心学校负责;区直中小学校、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区教育局、区直中小学校、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共同组织实施。(四)公平公开、阳光操作的原则。确保入学机会公平,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公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实行“联审会签”。第2页共9页五、工作要求(一)按划定的区域招生。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不得与入幼儿园、入学前班挂钩。不得组织选拔性招生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中心XX县区将逐步取消校车,所有新生一律就近入学,不得乘坐校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要在学校总招生计划中安排足够的学位,用于招收服务半径范围内(小学500米、初中1000米)的学生。不得强制适龄儿童缓学、免学,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报乡镇、长春经开区中心学校或区直中小学校审批,区教育局备案,可延缓或免于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适龄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