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大排查活动工作方案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各科室、招商局、街道办、各分局、行政村、各企业: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区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平安长兴”建设的战略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建设“平安长兴”的战略决策,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区08年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工作目标通过百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实现今年安全生产目标,为明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三、实施步骤从2007年12月5日起,至2008年3月15日止。(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12月5日—12月22日):开发委各相关部门、各行政村、各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召开专门会议,制定落实本方案的工作措施,健全组织,落实人员,明确具体工作职责,扎实开展隐患大排查、第1页共7页大整治工作,确保百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自查自纠及排查阶段(2007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各行政村、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全面、有效地开展自查,并将排查出的隐患按方案要求,分类造册登记,能当场排除、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将整改计划报开发区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区安监站,以下同)协助整改。同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详见附件2)于12月30日前上报开发区安监站。各专项排查工作小组,在企业自查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并根据工作进展,将排查情况(见附件3)于12月30日前报安监站。(三)隐患整改阶段(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开发区会同各有关部门对辖区内行政村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各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并根据排查出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列出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将落实有效监控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四)迎检提高阶段(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3月10日):为巩固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县安委会将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检查各行政村、各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为了作好迎接检查工作,并通过迎检准备工作,进一步将开发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向深入,开发区安监站将于2月1日起,对照各行政村、各企业安全隐患的整改计划进行跟踪督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思想不重视、资金设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隐患存在严重的单位,开发区安监站将视情向县有关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报送行政处罚建议书,邀请县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对情况严重的将勒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将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通报全区,纳入诚信征信管理体制。四、工作重点第2页共7页百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是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药品与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安全、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一)矿山安全排查重点。一是企业采矿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爆物品使用证等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二是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责任制是否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记录是否完善和规范,安全投入是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