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根据《××州爱卫会关于开展2009年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怒爱卫发〔2009〕8号)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第二十一个爱国卫生月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迎国庆、讲卫生、树新风”这一主题,大力开展“巩固创卫成果、净化城乡环境、整治卫生死角”的爱国卫生月活动,以崭新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向建国六十周年献礼。为保证活动扎实、有序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一、活动内容(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广泛动员,深入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月活动。城镇要结合创卫工作,把活动重点放在大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居民区、农贸市场、五小等整治上;农村要结合传染病防制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倡导“饮卫生水,用卫生厕,创卫生村”活动,大力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和村容村貌整治,把活动重点放在环境卫生整治、粪堆、粪便无害化处理和防病上。(二)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春季灭鼠工作,把除“四害”纳入到活动中,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以灭鼠为中心的除“四害”活动,降低“四害”密度。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一)卫生集中清理阶段(4月20日~5月19日)。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治理,清除责任区卫生死角,营造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要按照工作安排,全面开展XX县区家屋灭鼠和城周保护性灭鼠工作。(二)全面检查整改阶段(5月20日~5月22),县爱卫会要抽调工作人员,对全县各部门、单位环境卫生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要做好灭鼠前后的鼠密度调查工作,力争将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范围之内。(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23日~5月24日)。县爱卫会对各部门和单位开展清洁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第1页共3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三、责任分工1、县委、县政府、县政协路口(由县政府办牵头);2、广电局、文化局、城小路口(由县文化局牵头);3、公安局、政府招待所小巷(由县公安局牵头);4、幼儿园路口至上帕路路口(由县武装部牵头);5、教委、林业局、边防大队、武装部路口至部队桥头(由县教委牵头);6、检察、国税大门口至上帕路路口(由县检察院牵头);7、边防大队、司法局、农行至桥头(由县边防大队牵头);8、加工厂路口(由县加工厂牵头);9、新华书店至体育局路口(由县新华书店牵头);10、国土局、民贸公司小巷(由县国土局牵头);11、科委、畜牧局、经销公司(超市至科委住宅区)(由县科委牵头);12、新体育场、场内至建设路(由县体育局牵头);13、发改委、地税(计委大门至上帕路路口)(由县计委牵头);14、卫生局、疾控中心小巷(由县卫生局牵头);15、县医院(康复路口至小桥头)(由县医院牵头);16、老干局、上帕镇、电影院广场(由上帕镇牵头);17、养护段、民贸公司、菜市场(由县民贸公司牵头);18、财政局、住宅区至路口(由县财政局牵头);19、客运站、财政局小巷(由县财政局牵头);20、粮食局至电力公司小巷(由县电力公司牵头);21、江西小桥头至中学路口(由县一中牵头);22、烈士墓至老油库、上帕派出所、交警大队、养征所、计生服务站(由上帕派出所牵头);23、县城娃底片区巷道及住户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由上帕社区牵头)。24、卫生局、工商局、食药局要督促餐饮经营户搞好经营场所卫生(由县卫生局牵头);第2页共3页25、各乡镇负责搞好驻地环境卫生,并督促辖区各村委会搞好村组、农户的环境卫生工作。(由六乡一镇人民政府负责);26、出租的铺面,实行“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制,由出租单位督促经营户负责打扫卫生。(由县建设局负责)四、相关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好爱国卫生月活动作为改善城市卫生环境、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履行好各自工作职责。各单位“一把手”要对此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部署、抓落实,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联系,并落实具体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要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通过集中治理活动,提高群众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