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游戏直播画面作品属性及其著作权归属引言当代社会是一个生活快速发展的时代,人们的工作,生活等都是处在飞速运转当中,而他们的压力也是十分大的,因此在闲暇之余,游戏就成为了他们放松压力的一个重要的部分,而这种解压方式更是成为了当代青少年的解压首选。游戏产业已经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娱乐产业之一。然而,这种爆炸式的发展也带来了许多知识产权法律问题。一方面,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需求的不断提高,游戏抛弃了以往的画面切换这种低级的玩法,更加注重的是让玩家得到一种真实的体验感,所以“游戏画面”这个概念就由此产生。但是因为对于游戏的定位在我国来说并不是十分正面且清晰的,所以,游戏画面这种概念也就受到很多争议。当代社会对于游戏的分类是十分繁杂的,且各类游戏之间又有很大程度上的区别。就很难对其拥有一套完善的识别规则。对于当前我国对于游戏这类话题的司法实践当中,对其的保护模式大概是有两类:一类是分割法,另一类则是整体识别法。在实际操作当中,对各个游戏当中的微小因素并没有太大的争议性。但如何从全局上对于游戏画面有一个很清晰的判定,仍具有很大的困难。由此可以看出,游戏画面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由于我国多个大型游戏的快速发展,也就催生了很多游戏直播平台,并且出现了“游戏直播画面”这个不一样的概念。从字面上来理解,“游戏直播画面”与“游戏画面”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游戏直播画面是一个比较广泛的概念,与游戏画面来说是存在一定的关系的,但不应混淆。我国的游戏行业也处在高速发展当中,一大波大型电子竞技游戏直播更是应运而生,当然这类直播画面也是包含了很多方面,例如游戏画面、直播者的相应操作画面、观众席的画面切换、游戏回放以及相关数据剖析,而对于一些国内比较知名的游戏直播,还会出现主播走秀、游戏嘉宾的现场表演、游戏采访等,这些大型游戏的直播赛事和我国一些体育赛事的形式就比较相似,都是脱离于比赛画面之外的。同时,对于游戏直播的产生,更是关乎到了游戏各方面企业的各种利益,例如游戏开发商,运营商,游戏主播以及直播平台等。而对于那些大型的比赛现场更会涉及到主持人,相关的媒体以及活动的场地提供者以及资金支持者。所以,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争端就日趋显著,而我国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上还存在着许多空白,这对游戏直播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随着世界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直播似乎就成为了一种大的趋势。并且游戏直播有着各种诱人参与的特点,例如这类行业的门槛并不高,但收入十分可观,很大一部分的玩家就对其产生了兴趣。所以,在当更多的人涌入到游戏直播这个行业,对于直播市场的监管就显得十分重要,可以从对直播游戏的知识产权进行明确的规定这个方面来入手,将这类游戏直播者的权利和相关的义务进行明确,这样才能推动这个行业的良好发展。综上所述,笔者在对游戏直播画面的一些相关问题进行了阐述,大致包含了这类产品的知识产权,是否处在作品这一行列,应如何对其种类进行划分,以及相关直播画面的所属权等,希望能为游戏画面著作权的研究提供新的思路。一、游戏直播画面概述(一)游戏直播画面的定义和分类游戏直播的含义就是直播者通过网络媒体这个渠道向他人展示自己的相关操作的一类娱乐性活动。而对于游戏直播画面的理解,可以简单的认为就是在直播的过程当中,观众所能看到的画面。而当这些游戏主播对其进行直播时,主要是对观众呈现出自己的游戏状态,有时还会加上对观众的聊天性语言等,让观众不仅能得到眼睛上的放松,还可以对这个游戏和主播进行更多的了解。依据在游戏直播时所包含的一些内容,规模形式的等,游戏直播画面可以分为下面两类板块。第一,UGC类直播画面。相对于其他直播来说,UGC类直播很多都是游戏主播通过对应的游戏平台来将自己的实时游戏画面进行播放。而在这类直播中,主播的类型也多种多样,,部分主播是属于技术水平较高的,他们只会对游戏的技巧进行传达,并在直播当中做出很多游戏讲解;部分主播属于聊天性主播,他们更多关注的是直播有趣与否或者是与观众的交流。他们经常在直播界面上单独打开一个小窗口,展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