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监察行动方案为维护、两会期间安全稳定,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市领导指示精神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相关规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012年月日开展“奋战50天”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此次专项行动以“防止回潮、提升成效”为目标,以“查处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缴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为主要内容,以“精心组织、打击非法、发动群众、确保安全”为基本原则,发挥各职能部门整体合力,通过宣传发动、联合执法、专项打击、设卡查堵、巡逻检查、重点查禁等措施,实现我镇“限放”秩序良好,杜绝因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事故。二、工作重点严厉查处下列行为。一是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二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违规超量储存、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及销售超标烟花爆竹等违规违法行为。三、职责分工各村(居)、镇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开展好“奋战50天”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1、党政办公室要联系宣传部门。负责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加强禁放法规宣传,维护法律权威。组织开展对限放有关规定的宣传,确保安全有序燃放。2、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要联系派出所、交通部门。负责查处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组织警力和其他群众性治安保卫力量对禁放区进行检查,对限放区域内的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进行安全监督。交通部门负责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第1页共5页确保运输安全。组织做好道路、桥隧、公交场、站、车上以及“的士”营运车上的宣传工作,并组织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开展公益性“禁放”短信的群发宣传。3、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要联系工商部门。负责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点。依法吊销违法违规经营企业、零售店的营业执照。4、文化服务中心要联系教育部门、文化部门。负责查禁酒店、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要切实加强全市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树立安全意识,防止发生燃放事故。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要联系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对取得许可证的合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6、镇村建设办公室要联系城市执法部门。负责针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风景旅游区、非法摊点等部位在专项行动期间开展重点巡查、检查,在等重要时段组织力量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禁放查非工作,查获非法销售、燃放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四、工作措施1、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宣传是开展好专项行动的基础,各村(居)、镇各有关部门要在以往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发掘潜在效能,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不断将“禁炮”宣传工作推向纵深,争取广大市民群众对专项行动的理解支持。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单位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进行高频率、高密度的禁放宣传。各村(居)要通过发放《致居民一封信》、led户外广告屏、宣传车上街、设置宣传点、板报、发放宣传品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期间,要求每个街道有一辆宣传车,每个村(社区)有一个宣传站。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区烟办成员单位在节前统一举办禁放查非集中宣传日活动。教育部门要组织各学校法制宣传员在放寒假前集中进行一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授第2页共5页课活动。交通部门要在入通道、入岛通道设置宣传警示标语,要在公交车载电视中滚动播出禁放字幕和公益广告宣传片,要组织移动、联通、电信部门向手机用户发送禁放宣传短信。2、严密设卡检查,查堵非法运输。专项行动期间,内厝派出所和交通部门要通过设立检查卡口在我镇建立防护线,要加强沙溪等入镇通道的设卡盘查力度,严格检查进入我镇车辆,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