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8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85页温州市域铁路验收暂行办法(土建部分)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工程验收及备案管理工作,明确其程序及内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住建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温州市市政公用工程竣工备案及质量监督实施意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和《温州市域铁路施工质量验收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1.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国家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2.所申请验收的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已按合同内容要求完成,工程质量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监理检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3.参加工程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4.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有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资料。第2页共85页第1页共8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85页5.对涉及结构安全的功能性试验资料必须齐全,手续完备,试验结果符合设计、施工规范的要求。6.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和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7.工程的观感质量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8.有完整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第三条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督促承包商制订工程的验收计划,审核后及时上报集团质安部、机电部。由质安部、机电部落实各工程项目分部(子分部)及单位(子单位)工程的验收时间。第四条本办法仅对土建工程(含房屋建筑、装修、轨道工程)适用。附属工程(改路、改河、改桥、各种管线改迁、临时性的建(构)筑物等)集团征求相关产权单位意见后参照执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办法另行制定。第二章工程验收的划分第五条工程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工序验收。第六条各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和第3页共85页第2页共8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85页分项工程的划分详见《温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要求及验收程序》。第三章工程验收的条件、程序及组织第七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2003)及其它国家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标准共同对工序、分项、分部(子分部)及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第八条工程质量验收的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按设计、施工质量标准及施工合同要求,全面检查工程质量作出是否同意通过验收的意见。第九条当工程项目有分包时,分包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自我检查评定,总承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的有关资料交总承包单位。监理、建设单位进行验收时,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有关人员都应参加验收。第十条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第4页共85页第3页共8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85页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6.经处理的工程必须有详尽的记录资料、处理方案等,原始数据应齐全、准确,能确切说明问题的演变、处理过程和结论,这些资料经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归入竣工档案中。第一节工序验收第十一条工序验收质量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