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nbgyhy@hotmail.com2004年第4期(总第4期)【省经贸委制定并印发《浙江省食品工业推行良好作业规范暂行管理办法》】食品质量安全是关系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各级政府部门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为不断提高我省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发展,2003年省政府同意我省食品工业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行良好作业规范。省经贸委由此下发了《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在全省食品工业推行良好作业规范的意见》(浙经贸轻纺〔2003〕1072号)。为进一步推行我省食品工业良好作业规范。最近,省经贸委制定并印发了《浙江省食品工业推行良好作业规范暂行管理办法》(浙经贸轻纺〔2004〕895号),要求各地经贸委和食品企业遵照执行。《浙江省食品工业推行良好作业规范暂行管理办法》共分七章十九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为:说明制定此暂行办法的依据以及适用范围,同时对食品良好作业规范(以下简称食品GMP)作了诠释:本办法所称食品良好作业规范是一种注重食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的企业自主性管理体系,其目的是确保加工制造食品的安全性。通过使用无污染的原辅料及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采用先进的加工工艺技术和装备,遵循食品生产的环境卫生规范和人员操作规范,改善管理等措施,保障加工食品的质量安全,消除和减轻不良食品对消费者健康的危害。第二章:“食品GMP的推行”主要内容为:阐述推行食品GMP应遵的原则,即:“政府倡导,企业自愿;统一标准,动态管理;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政策引导,扶优扶强”。同时,对省经贸委、省食品工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省食品工业协会以及市级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食品协会的具体工作职责作了规定。第三章:“申请考核条件”主要内容为:提出申请浙江食品GMP考核企业及其食品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不受理的情形。第四章:“考核工作程序”主要内容为:申请考核程序:企业自愿如实填写考核申请表,市级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食品工业协会,审查后书面作出是否进行现场考核的决定。现场考核程序:由省食品工业协会组成现场考核小组,并依政策看台据相应标准,对企业现场进行考核。考核产品申请贴标程序,通过考核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使用“浙江食品GMP”标志的申请,省食品工业协会定期向社会公布“浙江食品GMP”标志食品名单。同时,此章还对参与食品GMP考核工作的人员和部门规定了有关纪律。第五章:“标志食品的监督管理”表明对“浙江食品GMP”标志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验和审查,对出现问题的标志食品或企业,作出暂停使用标志、限期整改、直到取消贴标资格,同时明确规定标志使用范围。第六章:“鼓励措施”对在推行、实施食品GMP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省经贸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实施食品GMP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和在企业技术改造中载明实施食品GMP改造的项目,优先给予政策扶持。第七章:“附则”说明本办法由省经贸委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市经委提出在全市食品工业推行良好作业规范的意见】近日,市经委为贯彻省经贸委“关于在全省食品工业推行良好作业规范的意见”(浙经贸轻纺〔2003〕107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从源头防范食品安全卫生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行业与国际接轨,推动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市食品工业推行良好作业规范(GMP),并就此项工作提出了意见。《意见》指出:一、提高认识,明确推行食品GMP的目的和任务推行食品GMP不仅是提高食品品质与卫生安全,保障消费者与生产者的权益;也是为了提高宁波市食品工业国际竞争力,尽快实现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措施;更是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宁波制造”形象的具体体现。通过推行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我市规模以上食品企业实施GMP;出口食品企业全面实施GMP,其产品达到国家卫生标准与进口国卫生要求。二、推行食品GMP必须加强领导,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与行业协会的作用为加强对推行GMP工作的领导,成立宁波市食品GMP推行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经委、市轻工建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