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统一管理实施方案XX县区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动城市统筹发展,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通知》(郑政〔2009〕42号)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这一主题,创新体制和机制,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整合使用各类土地及涉农资金,统筹安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各类项目,对农村田、水、路、林、村、房实行综合整治,促进耕地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集聚发展,在严守耕地红线的同时,积极破解新农村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等用地难题,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二、目标任务(一)通过土地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优化农田布局,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促进新农村建设;以农村建设用地有序减少换取城镇建设用地合理增加,促进产业集聚区建设XX县区域经济发展。通过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增加建设用地流量,使农村一部分富余的建设用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获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反哺农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最终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良方,土地节约集约有增量,农民安居乐业有保障,城乡统筹发展有希望”的目标。(二)按照XX市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整合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以行政村为单位,实行“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2010年全市要完成整治面积680公顷(低产田改造面积331公顷,新增耕地面积349公顷,其中可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面积为230公顷)。2008—2012年全市第1页共5页土地综合整治面积要达到3400公顷,完成规划目标。三、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先期试点阶段)2010年初确定一个试点村并编制试点村的土地整治规划,待立项批复后组织实施。试点的选址由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参考名单,市政府确定试点单位。在选址上要遵循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农民自愿、边拆边建、权属清晰、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拆旧面积占所在行政村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以完整的行政村为单位,选择建设条件较好、基础设施齐全、相关规划完善、土地权属无争议的行政村先行试点。在开展试点村土地综合整治的同时,编制市级土地综合整治规划。规划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以发展产业集聚区、改造城郊村、建设中心村、整合弱小村、治理空心村、培育特色村、搬迁不宜居住的村为基本思路,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大调查相结合,搞好与乡镇规划、村镇规划和产业集聚区规划、新农村建设、基本农田整治、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充分考虑城乡统筹发展、基本农田整理、耕地占补平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的要求,编制科学合理的市级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和分阶段整治方案。第二阶段(全面试点阶段)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每年除4个办事处、尖山风景区和第一阶段所确定的一个试点村外,每个乡镇都要确定一个行政村为新的试点村,向市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立项。市土地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分步实施意见。到2010年底,要有一半以上的乡镇确定的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启动实施;到2012年,每个乡镇确定的试点村要全部启动。项目申报立项由市土地综合整治办公室牵头,依据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三项整治”后备资源状况,建立综合整治项目备选库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备案库,根据年度下达目标,从项目库中选定项目,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设计和项目预算,经专家论证后上报XX市第2页共5页审批。项目管理按照统一规划,综合相关部门规划后,采取统一立项、分头实施、统一验收的方法进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公告制度、合同制度五项制度,严格遵循程序进行立项申报、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公开投标、签订合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