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印发《XX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建发〔2017〕208号各市建委(建设局),XX市城市管理局: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深化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方式改革,根据《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要求,决定在全省全面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现将《XX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XX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6月13日附件XX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化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方式的改革,根据《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深化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整体效益,提升我省建筑业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为全面实施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奠定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通过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研究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方法,探索新常态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组织方式的改革路径;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工程咨询服务企业供给侧结构性第1页共5页改革,增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工程咨询服务企业加快与国际工程管理方式接轨,为我省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转型发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项目建设创造有利条件。三、工作依据(一)《建筑法》;(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四)《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五)《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六)《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04"200号);(七)《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08"226号);(八)《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建筑强省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11"90号);(九)《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十)《XX省建设监理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一)《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号)。四、实施部门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工作由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五、工作步骤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准备阶段(2017年6月至8月)1、开展专题调研。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建设项目和已经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的企业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工程实施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探讨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制定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2、确定试点企业。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企业的资质等级、综合实力、社会信誉和相关业绩,第2页共5页初步确定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报省建设厅认定。3、确定试点项目。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选取本地区有代表性的建设项目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报省建设厅。试点项目原则上应为采用通用技术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省级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试点项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文公布。(二)实施阶段(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对试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并研究解决试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对试点项目在招标投标、合同备案、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档案移交以及对试点企业的资质要求、计费方式、管理机制、人才储备等进行跟踪分析并及时给予帮助指导,不断总结提高,确保试点项目顺利进行。(三)总结阶段(2019年1月至4月)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对试点项目进行全面回顾,梳理试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