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厂环境治理的方案近年来,我市洗煤行业发展迅速,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因过度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产能无节制扩大带来的投资浪费、资源浪费及环境污染等问题也十分突出。为扎实推进全市洗煤行业结构调整,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解决行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其规范、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行业结构调整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境保护优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全省行业结构调整的规定,按照“淘汰一批、关停一批、整合一批”的原则,加大对洗煤行业污染治理的力度,坚决遏制在局部地区因无序发展而造成的污染上升势头。通过清理整顿,规范洗煤项目建设的程序,优化项目建设的布局,提高产业水平,引导和规范洗煤行业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解决洗煤行业污染问题。二、清理整顿范围这次洗煤行业清理整顿的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洗煤企业和项目,包括已投产、在建和拟建的各种洗煤企业和项目,不论建设和投产的时间、企业规模大小,有无合法审批手续,都要进行彻底清理和全面整顿。三、组织机构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清理整顿洗煤行业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成员:***市发改委副主任***市经委总工***市纪委常委***市环保局副局长第1页共4页***市工商局副局长***市规划勘测局副局长***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长领导组负责对全市清理整顿洗煤行业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新春兼任,办公室电话:*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环保工作的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洗煤项目环评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和综合管理,严于执法,定期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协调解决清理整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改委、经委要制定有利于全市洗煤行业健康发展的规划,严格立项审批核准,大力推动清洁生产和淘汰落后工艺。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做好洗煤项目的用地和选址审批工作。工商部门要依法吊销被关闭、取缔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监察部门要建立环保行政监察机制,对于没有完成任务、依法应予停产或关闭的企业因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对关停决定没有执行到位的,按照《XX省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清理整顿内容及要求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我市洗煤行业的实际情况,我市这次洗煤行业和洗煤项目清理整顿的主要政策要求是:取缔关停规模小的洗煤项目;取缔配套环保设施不完善、污染严重的洗煤项目和各种违规违法建设、违法生产的洗煤项目;限期治理规模以上环保不达标的洗煤企业和项目,规范洗煤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秩序,强化洗煤企业的污染治理,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达标。1、入洗能力小于30万吨的洗煤项目,作为洗煤行业第一批落后项目,实施末位淘汰(名单附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法下达停产关闭决定,依法采取“五停”措施,强制停第2页共4页止生产,限期拆除生产设施,恢复地貌。2、入洗能力在30—60万吨的项目,其中未经合法审批已投入生产的,由所在县市区政府按照“五停”要求,立即进行关闭;有合法审批手续的,按照省政府末位淘汰的政策要求,分批实施淘汰(关闭计划于第一批落后项目完成淘汰后另行下达)。3、入洗能力大于60万吨的项目,未经合法审批,依法责令停止生产,补办审批手续;有合法审批手续,而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由环保部门下达停止生产通知,限期于20*年7月底完善环保设施,并报请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逾期不能完成环保设施建设并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坚决采取“五停”实施措施,强制停止生产。4、建设厂址处于城市规划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河流干流两岸500m、高速公路1000m范围内等敏感区的洗煤项目,入洗能力小于60万吨的,要坚决予以关停,拆除设施,恢复地貌;入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