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某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畅通技术信息流程,确保某工程建设有关各方意见及时有效沟通;设计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有效及时传递,以便某工程建设各有关各方、各个场所都能及时使用有效文件,防止误用失效、作废文件;及时、完整、准确、系统的整理、归档文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所有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有意义的数据。本办法所称文件是指信息及其承载媒体,包括如下几类:⑴.有关的国家、地方法令、法规;⑵.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工程所在地方的与某工程建设有关批文;⑶.国家、行业、地方的规范和技术标准;⑷.合同文件。含图纸及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与监理、施工单位等往来函件、会议纪要;⑸.学院下发建设办公室文件、建设办公室内部文件、管理制度等。⑹.工地现场检查记录、会审记录、会议纪要、建设办公室阶段工作总结、监理周报、月报等。第二章职责划分第四条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所有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管理归总工程师负责,建设办公室任何部门收到的文件、技术资料均要在指定时间内送达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在指定时间内审阅签署处理意见后交办。第五条总工程师办公室(或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设信息资料管理员岗位,对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所有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统一编码、收转、跟踪催办、保管归档工作。第六条设计图纸由建设办技术部按工程进度与合同要求向设计院催要,在指定时间内审核并由技术部部长签署意见转建设办资料管理员。第七条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的往来函件、工地建设有关工程质量、进度、材料检验信息,设计错误、施工环境变化、以及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其他问题由工程部负责收集,在指定时间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建设办资料管理员。第八条某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各部门对外沟通文件由部门负责起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建设办公室资料员,经总工程师审核,经建设办公室主管审批后发放。第九条建设办公室所有成员有义务将从其他渠道获得的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文件,与自己承办的事务文件性成果及时交建设办公室资料员归档。第三章文件控制文件编号文件编写文件审批文件发放文件更改文件的换版与作废文件归档管理文件签收文件编号文件登记跟踪催办文件处理意见处理结果交验文件交办文件归档管理第十条工作程序⑴.自编文件程序步骤⑵.外来文件处置程序第十一条需控制的文件和资料形式包括:①以文件、图纸形式构成的文件;②以实物、照片、胶卷、软件、拷贝构成的文件和资料。第十二条需归档管理的外来文件包括:a)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国际标准、国外标准以及需执行的上级组织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b)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和中介机构信息。c)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工程所在地方的与某工程建设有关批文。d)勘察设计资料,含图纸、设计修改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签证、图纸会审记录;e)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交来的函件、会议纪要、各种计划报表、监理周报、月报、签证等;f)工程专题报告,包括开工报告、停工、复工报告;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报告g)经确认的质量检查验收记录、供货单位提交的产品合格证书、使用维护说明书和图样资料;h)作为工作依据的其它外来文件和资料;第十三条须管理的对外发文和内部文件包括:a)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单位发出的申请、请示、报告、联系函件;b)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c)招标投标有关资料及合同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发包合同和补充合同、及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d)设计任务联系单、监理工作联系单及对外联系函件;e)专家组活动记录;f)学院下发建设办公室文件、建设办公室内部文件、管理制度等。g)工地现场检查记录、施工日志和大事记、建设办公室阶段工作总结。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