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林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规范(修订稿)毕业论文工作是经济管理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检验学生所学知识综合运用能力与实践、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也是衡量学院办学水平、反映教学质量的重要评价内容。为了贯彻与落实2003年省教育厅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整改意见,积极地迎接2007年国家教育部的评估,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本(专)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要求,依据《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关于对高等学校2004届本(专)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浙教高[2004]137号)以及浙江林学院教务处关于《浙江林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系列材料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济管理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决定,结合经济管理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现状,制定“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规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以进一步规范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程序、毕业论文撰写格式以及毕业论文评分标准等,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工作。“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规范(修订稿)”自2005年10月开始执行,各学科在200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中按此规范执行。浙江林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005年10月10日附件1浙江林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程序1工作程序及要求参考日程负责人1、学院及各系(学科)做好指导教师以及即将毕业学生的思想动员工作,并公布毕业论文工作要求及评分标准等有关管理规定。每学年第一学期11周院教学秘书、教学院长2、各系(学科)确定指导教师名单,由相关专业学生选择指导教师或由学院指定指导教师,经主管教学院长认可。每学年第一学期12周学科负责人、院教学秘书、教学院长3、由指导教师辅导学生选题、各系(学科)汇总并报送学院备案,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每学年第一学期13—14周学科负责人、院教学秘书4、由指导教师辅导学生,按本科生毕业论文要求,做开题报告准备工作,各系(学科)落实开题前期准备情况、学院随机抽查毕业论文开题进展情况。每学年第一学期15—期末学科负责人、院教学秘书、教学院长5、各系(学科)举行本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会,学生每人做开题报告。下达毕业论文任务书,向学生公布毕业论文要求及评分标准等有关管理规定。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4周学科负责人、教学院长6、毕业论文中期检查。由教学院长组织各系(学科)进行毕业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各系(学科)对达不到教学要求的学生应给予警示。各系(学科)将检查日程和结果报学院备案。每学年第二学期第8—12周学科负责人、院教学秘书、教学院长7、成立答辩委员会,组织毕业论文评阅。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6周毕业论文指导委员会、教学院长8、答辩:学院按专业成立答辩小组并组织答辩。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检查论文答辩情况,并复查论文评定成绩的合理性。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8-19周学科负责人、院教学秘书、教学院长9、各系(学科)上报毕业论文成绩。总结毕业论文工作,并写出一份书面报告(含主要工作经验;毕业论文完成情况;优秀的和较差的学生典型情况;指导教师工作突出的和差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交学院备案。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8-19周学科负责人、院教学秘书、教学院长10、依据《浙江林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进行毕业论文归档工作。每学年第二学期第20周学科负责人、院教学秘书2附件2浙江林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选题一览表(届)系(学科):专业:填表日期:年月日共页第页序号论文题目班级姓名类型经费来源指导教师1234姓名学历职称合计3注:①类型:1.理论类;2.应用类;3.调研类;4.其他类;(在类型下单元格内打√);②单元格格式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学科负责人签字:附件3浙江林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基本情况统计表(届)系(学科):填表日期:年月日项专业目名称课题数课题类型指导教师学生总数备注理论类应用类调研类其他类教授副教授讲师研究生总数合计注:①研究生一栏,填写职称讲师以下、学位是硕士或博士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