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执法职责一、执法主体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二、执法依据: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行政执法依据三、执法种类及职权职责(一)行政处罚(共37项)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名称制定机关生效时间文号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3.1国家主席令第39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1.1国家主席令第67号3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2003.9.1国务院令第385号4云南省社会法律咨询服务若干规定云南省人大常委会1994.11.1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5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国家司法部2000.3.30司法部令第59号6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国家司法部2000.3.31司法部令第60号7云南省法律援助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2001.3.1云南省政府令第101号8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司法部1997.2.13司法部令第51号9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国家司法部1997.1.1司法部令第46号10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司法部1997.1.1司法部令第41号11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司法部1997.1.1司法部令第49号12昆明市盘龙区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盘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1.20盘政办通〔2005〕41号1、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以律师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种类:警告、停业整顿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云南省社会法律咨询服务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停业整顿、注销《法律咨询工作证》或者撤销机构的处罚:(一)以律师名义进行活动的;”具体执法机构名称:盘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执法岗位职数:3人2、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注册的处罚种类:警告、停业整顿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云南省社会法律咨询服务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停业整顿、注销《法律咨询工作证》或者撤销机构的处罚:(二)执业人员未按规定注册的;”具体执法机构名称:盘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执法岗位职数:3人3、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罚种类:警告、停业整顿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云南省社会法律咨询服务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停业整顿、注销《法律咨询工作证》或者撤销机构的处罚:(三)因故意或者过失给委托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警告、停业整顿的处罚由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决定;撤销机构的处罚由批准成立机构的司法行政机关决定;注销《法律咨询工作证》的处罚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具体执法机构名称:盘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执法岗位职数:3人4、基层法律服务所超越业务范围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所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一)超越业务范围的;”具体执法机构名称:盘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执法岗位职数:3人5、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业务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名目乱收费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所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二)违反业务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自立名目乱收费的;”具体执法机构名称:盘龙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执法岗位职数:3人6、基层法律服务所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执法依据的名称和条文:《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