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要求政府部门从以微观管理为主转变为以宏观管理为主;从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直接管理转变为以经济手段为主的间接管理,把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权真正交给企业,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使政府部门从繁忙的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实行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将有利于建设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有利于促进和推动我市各项改革的深入发展。一、审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为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跨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通过政府审批制度的改革,规范审批,增加透明度,推进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调整好政府在市场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实现依法行政,依法治市。(二)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1、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凡是能由市场调节的、能由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能让企业自主决定的,政府要坚决退出,要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大力减少政府及其部门的审批事项。2、对一些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事项,需要继续审批的,要改进审批方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要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促进公开、透明、规范。3、通过政府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加强廉政勤政建设。4、政府审批制度改革要与政府机构改革紧密地结合起来,通过政府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促进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第1页共6页5、审批制度改革既要坚决、积极,又要稳妥、慎重,对宏观管理中的一些重大审批事项的改革,要与国家和省的有关管理体制相衔接。二、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一)审批事项清理的要求这次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必须对市政府各部门的审批、核准事项逐一进行清理,从实际情况出发对审批事项的处理分为取消和保留两大类,分别按照取消、下放、降级、转移和保留、合并、精简的方式选择其中一种作出处理,重点在于取消一批审批事项。(二)分类处理办法1、取消审批取消审批的事项包括。①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政府及省政府有关部门已明令取消的;②原有的审批事项,法律、法规等依据不足的;③原有审批依据的规定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④不属于政府职能以及不应当由市一级政府直接管理的事项。取消审批可采取以下四种处理方式:(1)完全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以及市政府及其部门自行规定的审批事项,原则上取消审批,个别确需要采取审批方式进行管理的,应重新上报市政府审定。(2)不再需要政府审批但又需要政府管理的事项,改为核准;不再需要政府核准但政府需要掌握的事项,改为备案。(3)凡是可以由区、县级政府自行确定的事项,市政府均予以下放,取消市一级的审批。凡是既可以由市政府及其部门审批,也可以由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审批的事项,原则上予以下放。(4)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已不适合于原部门审批或不再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转移至合适的部门处理,有些可转移至中介机构或事业单位,由其提供服务。2、保留审批保留审批的事项包括。①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政府明文规定由国家或省有关部门终审、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初第2页共6页审的项目;②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政府明文规定要求市政府及其部门审批的,并且有具体指标和额度限制的事项;③对国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政府没有明确规定市政府及其部门审批,而根据城市管理职能确实需要审批的,经市政府重新认定后保留审批。保留审批可采取以下三种处理方式:(1)按原方式审批。现行的审批方式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符合“精简、统一、效能”要求的,可按原方式保留审批。(2)合并。对审批依据有矛盾、多头审批或管理有重复交叉的事项,要合并审批,理顺关系。①同一事项的审批依据有多个且相互矛盾的、有新规定和旧规定的,以最新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