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在全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各科室、队组:为切实加强我矿安全生产,坚决杜绝事故发生,根据市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地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晋市煤局安子[2017]233号)、县局《关于开展全县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沁煤发[2017]251号)XX县区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县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2017]25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具体如下:一、工作再部署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厅三季度安全例会、市局八月份安全例会及8月21日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县委书记袁光辉调研安全生产工作讲话、县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县安委办8月份安全例会精神,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由负责人带头抓落实,带头深入基层开展检查,真正做到三个“强化”、六个“统筹”,以便鉴定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抓好我矿安全。二、成立领导组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特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组长:董永宁副组长:陈伟隋锦忠马栋杰郑志平韩福春黄德卡成员:刘春亮黄传星吉卫兵何张雷焦海军樊大鹏乔江波吉胜军王刚尹强武海林韩书勤郑燕青张昭樊斌斌李易峰白瑞林张星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科科长(兼),任具体负责全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协第1页共4页调、推进与督导以及资料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联系电话:(外线0356-8084119)(内线8019)三、检查内容在县局沁煤发[2017]213号、245号文件规定大检查内容的基础上,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防灭火管理情况、民爆物品管理情况、安全规程对照检查情况、重大隐患对标排查情况、领导在岗履职情况等纳入大检查内容,作为矿检查重点。1、专项整治行动情况。重点检查县局《关于开展全县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沁煤发[2017]251号)文件所列重组整合煤矿和煤矿顶板管理两项整治内容。责任科室:生产技术科责任人:焦海军分管领导:马栋杰2、防灭火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煤矿是否对所采煤层进行自燃倾向性鉴定;是否制定采空区管理制度,永久密闭墙是否符合《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1044-2007)4.5、5.4规定;是否建立采空区密闭墙周巡回检查分析制度。是否制定煤层自燃发火事故应急预案,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掌握煤层自燃发火的预兆和火灾应急处臵措施。责任科室:一通三防责任人:乔江波分管领导:韩福春3、民爆物品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成立明报物品管理领导机构,是否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雷管、火药的发放、领退等台账是否做到日清点、月总结;是否严格执行领退签字手续;涉爆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和进行培训;民爆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是否完善并严格执行;其他检查内容是否按照沁煤发[2017]117号有关要求落实到位。责任科室:职业卫生责任人:吕雷波分管领导:陈伟4、煤矿安全规程对照检查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逐条逐项列表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开展检查。责任科室:各职能科队责任人:职能科队负责人分管领导:各分管领导5、重大隐患对标排查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要求对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逐条逐项列表检查;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按第2页共4页要求进行挂牌督办,并报市、县煤炭部门备案。责任科室:安全科责任人:吉卫兵分管领导:陈伟6、领导在岗履职情况。1)检查主体企业领导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是否按照计划到矿开展检查;责任科室:安全科责任人:吉卫兵分管领导:陈伟2)煤矿主要负责人外出是否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矿领导是否严格执行在矿值班和带班下井制度。责任科室:调度室责任人:樊大鹏分管领导:隋锦忠四、任务在强化。各职能科队要于9月15日前完成第一轮检查,10月15日前完成第二轮检查。但第二轮体检、自检自改“回头看”要求提交报告时间不变。各职能科队每旬至少要对照各项检查表逐一开展一次全面检查。1、由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认真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