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2篇第一篇为切实加强我县企业统计基础建设,规范企业统计工作,切实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和谐统计意识,积极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现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市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使统计工作在企业有人做、有人管、有制度保障,以确保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的“三有一确保”目标。二、实施范围全县纳入联网直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企业以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2014年先实施10家企业,今后逐步推开。三、主要内容及标准(一)建立统计组织,配备统计人员1.企业应有一名厂(公司)级领导负责管理和组织协调本企业的统计工作,并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综合统计管理机构或者指定统计负责人,具体管理和协调企业各项统计工作。统计负责人名单应向县统计局备案。2.企业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必须取得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3.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排除干扰,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全面、真实。网上直报企业统计人员还应当参加有关统计数据处理的专业培训,掌握相应的网上直报技术。4.企业应保障本企业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同时向县统计局备案。第1页共5页(二)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1.企业应通过一定的形式设置能够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各类原始记录,做好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初记载。企业生产、经营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包括:(1)各类物质产品生产型企业的各种产品的品种、产量、质量、消耗、价格等情况;能源、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出入库等情况。(2)商品流转企业的商品的品名、进销渠道、进销金额、进销数量、库存等情况。(3)运输企业的货物的运量、吞吐量等情况。(4)其他各类企业的经营活动的数量、价格、收入等情况。2.原始记录可以采用纸介质或电子计算机等现代手段进行登记。但必须凭证齐全,计量准确,记录真实、完整,填报及时。纸介质登记必须字迹工整、清晰,电子计算机登记的应打印留底,数据修改变动的应有说明并留底备查。3.企业要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和统计数据上报的需要,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账。要将原始记录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积累、定期整理、汇总成表册。统计台账主要包括。记录企业内部生产活动、经营活动和综合管理的各类专业台账、进度台账、综合台账、历史台账等。4.企业统计台账的记载必须与统计原始记录数据一致,做到准确、及时、连续、完整、清晰。(三)加强统计报表和统计资料管理1.要严格执行企业一套表制度,按照制度规定的表式、指标、标准、口径、计算方法等要求,及时上报统计报表。2.统计报表报出前必须经企业统计负责人审核。纸质报表经企业领导签字、填写上报日期并加盖企业印章后方能报出。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签名、盖章需由本人完成,不得代填代签。3.企业要建立健全内部各级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审核和评估检查制度,确保上报的统计报表数据与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第2页共5页资料等相衔接。4.企业必须建立统计资料的保管、调用和移交制度,实行统计资料档案化管理。5.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四)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企业要配备联网直报数据处理设备和网络传输设备,逐步实现统计数据采集、整理、传输、存储、应用和管理的现代化,不断提高本企业的统计信息化水平。(五)提高统计法制意识1.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统计领导、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等要积极参加统计“六五”普法教育,配合政府统计部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积极配合政府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执法检查活动,及时答复统计部门的数据查询、核实工作。四、实施步骤第一阶段。方案制定、宣传动员(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