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底镇处置食品卫生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为确保在发生食品质量安全突发性事件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控制事态,达到反应迅速、组织有序、措施得力、处置得当,并及时降低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更好地履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一、启动应急预案条件生产领域突发食品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在本镇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分装的食品,因严重质量问题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食品中毒事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事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处置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一)食品生产加工者在售出的食品或提供服务中因食品及其包装物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中毒、重伤、死亡事件。(二)在监督抽查和日常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三)发生重大食品质量问题并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四)特殊有毒、有害危险品流失并进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五)涉及面广并与地方经济密切相关的突发性事件。(六)其它重大突发性事件。二、应急反应指挥系统(一)镇成立处置生产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村、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负责日常工作。(指挥部人员及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见附件)。1、指挥部职责:a、组织、协调、部署、监督生产领域食品安全突发性事件(以下简称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及时在第一时间报镇食品第1页共20页安全委员会。b、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突发性事件发生场所进行调查和检查,责令停止可能进一步扩大危害后果的有关生产经营行为,必要时关停生产者的经营活动,做好可疑食品的排查和突发性事件发生地消费者、经营者疏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迅速控制事态发展与蔓延。c、加大对突发性事件密切相关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防止不法分子借突发性事件之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配合质监局对生产加工者生产的食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及时出具检验数据。d、积极主动协调配合药监、公安、安全、卫生、工商等有关部门做好对突发性事件发生地各类经营场所、消费者滞留地实施消毒防疫、伤员救治、卫生保洁等相关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现场救援工作。三、应急反应处置措施(一)配合主管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对生产可疑食品的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测,封存有质量问题或被污染的食品,依法进行抽样检验,做好检查记录。同时责令经营者停止生产销售。(二)开展对可疑食品的排查。根据现场检查和食品经营者提供的情况,迅速查清可疑食品销售去向和造成的原因,严格控制可疑食品的流失。对可疑食品销往本镇范围内批发商或生产商的,及时将情况通报工商行政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对可疑食品销往外地的,及时将情况上报区质监局及上级主管部门。控制可疑食品扩散。(三)发布消费警示。依据对突发性事件食品生产者现场检查和可疑食品排查及流向的清查结果,立即向社会发布有毒、有害食品的消费警示,防止有毒有害食品扩散,避免消费者误用。四、应急反应一般程序(一)食品质量监管人员发现以上突发性事件情况之一的或接到突发性事件报告时,必须立即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镇食品质量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立即启动镇食品质量安全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指令事件发生地的食品质量第2页共20页监管员立即赶到突发性事件现场,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和检查,封存可疑食品,暂停经营者一切经营活动,维护好现场秩序。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三)配合主管部门现场处置、监督检查、定人、定岗、定责,明确工作任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五、应急反应保障机制(一)要提高认识,以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职责。通知有关部门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突发事件现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采取相应控制措施,有效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二)强化非常时期食品巡查。提高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巡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巡查监管到位,不留死角。(三)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处置突发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