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2013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表》文件精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全体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积极开展各种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现就2013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围绕体育发展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推进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执行落实年”活动,着力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及行风建设,为推动体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责任落实(一)组织机构。实行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负责人,其他成员“一岗双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为加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二)责任内容。一是局党组对局机关各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我局统党风廉政状况,适时作第1页共5页出工作部署,并定期检查落实。二是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上级有关指示、要求,学习贯彻和落实廉政法规和制度,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制定本系统党风廉政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是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开好党组民主生活会,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四是每年召开两次以上的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组织全局科级以上干部进行述责述廉述效工作。(三)责任考核。一是局党组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机关各股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责任制内容、实施方法、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等。并于7月份和10月份向县党风廉政办书面报送工作半年小结和全年总结。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中采取民主评议、测评、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个重要内容。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干部个人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每年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一次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在严格责任追究的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由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坚持每季度重点地组织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向党组报告。对发现的第2页共5页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对违法违纪案件,要及时认真严肃查处。(四)责任追究。凡本局人员发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行为,凡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力、致使问题较多的单位的领导干部,对当事人和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要一并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危害影响大小,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停职检查、待岗反省、扣发奖金、降职(或免职)、调离重要岗位等处理;或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和各级的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等法规,对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