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人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9年12月28日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20]3号)要求,结合XX市第四中学工作实际,现制定本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实际,推进学习宣传。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尽职尽责,抓好学习宣传落地落实。领导小组如下:组长:石英书记、范磊校长副组长:张新生副校长、钱慧红副校长、张海菁副校长组员:李红琴主任、王健乐主任、刘爱梅主任、魏耀武主任、沈宏平主任、赵晨主任、谭强团委书记、宋飞综治办主任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学习宣传,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对《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依法明确在《社区矫正法》中的任务和职责,共同学习宣传好《社区矫正法》,带头将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确保学习宣传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二、活动主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司法部工作部署,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推进法第1页共4页治新疆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全校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理解和掌握《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核心内容和具体规定,依法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校开展学习《社区矫正法》,增强守法意识,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成为守法公民,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开展全社会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让广大教师群众深入了解、支持和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学习宣传,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新的进步。三、重点内容(一)着重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构建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统一协调、互为补充的刑罚执行体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对于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要求,加强人权保障,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对于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强化学习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原则,既要严格执行各项监督管理措施,确保社会安全稳定,又要完善教育帮扶措施方法,促使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坚持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由专门的国家机关行使国家行刑权,维护社区矫正作为刑事执行活动的严肃性,又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相结合、依法管理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结合原则,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第2页共4页(三)突出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重点内容。在广泛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学习宣传司法行政部门主管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规定。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依法共同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