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开展区域化管理农产品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区域内农产品符合国家和国际质量安全建设标准要求,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目标(一)通过全面监管与重点监督相结合、全面整顿与重点整顿相结合、全面规范与重点提升相结合“三个结合”,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对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环节的全面监管、整顿和规范,提升农产品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标准化生产技能,农资连锁专营直供店的经营标准实现规范化;(二)全县行政区域内农业生产包括水产养殖和畜牧养殖生产的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三)出口农产品按国际相关标准组织生产,达到进口国标准要求;(四)条件好的乡镇、村及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基地通过gap认证,所有出口农产品均要达到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标准;(五)全县大宗农产品以生产、贮存、包装、流通、销售为链条建立可溯源体系,以村或龙头企业为单位统一包装标识和代码。我县境内生产、流通、销售的各类农产品均有可靠的质量保证和明确的可追溯性。二、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建设领导体系由县政府牵头,整合行政管理资源,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建立以乡镇为功能区域、以村居为基本单位,全县各相关部门联动的组织领导体系。(一)县级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出口农产品质量区域化管理机构县政府成立县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出口农产品质量区域化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工作。第1页共5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农安办”),成员主要由县农业局、水利水产局、畜牧局、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县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出口农产品质量区域化管理领导小组职能如下:1、负责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出口农产品质量区域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部署;2、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各部门、乡镇、企业开展工作;3、负责对各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重点加强对责任部门考核;4、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指挥;5、负责有关政策规定的审定和发布;6、负责对办公室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县农安办职能如下:1、根据工作需要,组建管理执行组和技术专家组;2、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政策,上报领导小组审定;3、负责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出口农产品质量区域化管理工作的计划进程及日常事务,负责协调两组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4、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管理执行组职能如下:1、制定农业投入品规范经营单位标准,对所有在县行政区域内经销农业投入品进行质量审查备案,签定质量诚信承诺书;并组织对生产厂家进行评估,符合要求的颁发准入资格证;2、对全县所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3、建立举报制度,接待处理群众举报;4、建立农资销售追溯体系并监督实施运行;5、监督检查全县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出口农产品质量区域化管理的各项工作。技术专家组职能如下:1、对有关政策法规进行研究分析,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第2页共5页2、对全县使用的农业化学投入品进行评估,进行疫病疫情通报,形成推荐用药名单,指导建立农业投入品经营店;3、收集国内外相关信息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程度实施预警;4、整合全县的检测资源确定形成检测中心,汇总检测数据及分析评估材料,为监控、追溯、预警提供技术支持;5、负责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进行培训,培训合格颁发合格证;6、加强对农资经营单位及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国内标准知识方面的宣传,负责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农户、经营者和企业管理者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指导。(二)镇级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出口农产品质量区域化管理机构各乡镇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专人负责,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镇级管理机构职责如下:1、负责区域内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和出口农产品质量区域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工作;2、负责落实县优质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