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表D——商业航空承运人——机队和人员报告说明申报要求总则本报表供国际民航组织各缔约国用来报告其每一经营定期和/或不定期商业航班的航空承运人的航空器机队和人员的统计数字。须报告每一商业航空承运人的所有航空器及全部人员。然而,小型航空承运人(比如在报表A中只报告年度运输量数据且其机队累计最大起飞质量不超过200吨的商业航空承运人)只需报告三种类型的人员,即:a)驾驶员和副驾驶员,b)客舱机组,和c)所有其他人员。报告应当涵盖1月至12月的日历年。但是如果不可行,报告可以涵盖航空承运人的财政年度。申报时间表本份报表应当按年度填写,并不得晚于在所述报告时期之后四个月内向国际民航组织申报。电子申报如果可能,各国可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邮件(sta@icao.int)或通过SITA(YULCAYA)或使用软盘以电子格式提交所需要的数据。本份报表的电子版本以及相关说明,可以通过国际民航组织的互联网站(http://www.icao.int)或与国际民航组织秘书处联系获取。各国如果对互联网的安全性有所顾虑,应当使用数字识别(编密码)对其数据加密。须报告的统计数字第一部分——机队不论航空器是否经营国际、国内、定期或不定期航班服务,须报告航空承运人经营的机队总数。如果需要更多的篇幅,可使用报表D的另页。一家航空承运人在报告所述期间从其他公司获得有限时间的各种型号的航空器,应当单独报告并在“说明”栏内注明。航空器如归一家航空承运人所有但由其他公司使用,也应在“说明”栏内注明。机队航空器的型号(a栏和b栏)制造商和机型(a栏)报告每架航空器的机型命名全称(比如波音747-400、空客340-300、ATR72)。航空承运人机队每种型号的航空器应作为单独的条目报告。用途/机型代码(b栏)报表“说明1”列出的四个一位数字母代码,代码“P”、“F”和“M”适用于商业航空运输使用的航空器。这些代码是指使用的航空器的类型(如客运、货运或混合型,定义附后)。不用于商业航空运输的航空器,如飞行员训练使用的航空器,应在b栏填入一个“O”。航空器的体积(g栏、h栏和i栏)安装的旅客座位数(g栏)每种型号的航空器均须报告航空器安装的旅客座位数。如果同一型号的航空器安装的旅客座位数不一样,例如80座、90座和100座,可按80/90/100系列报告。平均业载运力(吨)(h栏)每种型号的航空器均须报告上舱和下舱每年可供运输收费载量(旅客、行李、货物和邮件)的平均业载运力总数,适用时须考虑到业载限制及对提供运力的业务限制。平均业载运力(精确至0.1吨公吨)是按将每种型号的航空器每年提供的吨公里总数除以航空器飞行的相应公里数的方法计算得出。平均最大审定起飞质量(MCTOM)(吨)(i栏)每种型号的航空器均须按照适航证、飞行手册或其他正式文件报告其平均最大审定起飞质量(公吨)。航空器的质量应精确至0.1吨公吨。航空器年利用率(j栏至s栏)为向国际民航组织报告航空承运人机队利用率统计数字之目的,须报告经营承运人的所有业务项目,包括代号共享、特许经营、联营航班、整架包机、包舱安排、联合经营和租赁航空器(定义附后)的数据。在这方面,经营承运人一词是指其航班号被用于空中交通管制之目的的承运人。航空器起降架次、航空器飞行小时和航空器飞行公里数的统计数字须根据下述分类报告。如果不能提供确切数据,应尽可能提供估计数字,并在估计数字之后打上一个星号(*)。收费航班定期根据公布的班期时刻为取酬而编排和执行的航班,或按照有规律或经常的方式构成可辨认序列系列的航班,开放供公共成员直接定座;定期航班超额业务量偶然引起的加班。不定期除按照定期航班报告之外的为取酬之目的不按规律执行的航班,包括与此有关的空飞、旅游包机和整架包机的航班。所有航班(合计)包括收费和不收费的所有航班(比如测试、训练和其他类似飞行)。航空器起降架次(j栏、k栏和l栏)在j栏和k栏分别报告定期和不定期收费航班的起降架次。在l栏报告收费和不收费航班的航空器起降架次总数(相当于飞行的航段数量)。航空器飞行小时(m栏、n栏和o栏)在m栏和n栏分别报告定期和不定期收费航班的飞行小时数。在o栏报告收费和不收费航班的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