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政策性业务、创新业务简介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性质:为直属国务院的准政府机构(国际经济合作银行),不以盈利为目标,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和金融政策。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地位:国家政策性银行、国家主权级银行、国家经济外交主办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的筹资渠道: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发行金融债券来筹措信贷资金,对企业实行优惠利率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与企业的合作关系:主要表现在政策性金融支持与被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业务特点:利率优惠(见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利率表);期限长,最长可达15年;金额大,我行单笔贷款平均可超过3亿元人民币。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利率表我行利率适用产品第一档3.95%船舶出口第二档4.76%高新技术产品、成套设备出口、境外投资贷款、对外承包工程第三档5.48%低技术含量和一般机电产品出口*进出口银行优惠利率水平不随贷款期限上浮(6个月—15年为同一利率)*第四档人行基准利率上下浮动,适用于进口信贷及其他创新业务中国进出口银行具有财政职能,在配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外交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具体体现在: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品、机电产品、农产品等出口,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通过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经贸合作,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通过对境外投资项目和对外承包工程提供支持,推动“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大力支持国内短缺资源、先进技术装备进口,促进产业调整和升级,提升行业技术水平,促进国际收支平衡;运用转贷外国政府贷款业务,推动中央提出的“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战略的实施。给你政策性金融支持政策性业务出口卖方信贷进口信贷出口买方信贷船舶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设备出口境外投资贷款对外承包工程贷款一般机电产品出口农产品出口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政策性业务品种介绍——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卖方信贷出口产品列入《高新技术产品目录》、《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依据《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经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产品的;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以及高附加值;年出口量在3000万美元以上。——机电产品出口卖方信贷出口产品属于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机电产品目录》的范围,或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为机电产品;出口产品为纺织、服装、轻工、工艺为代表的,有市场、有订单和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品,目前也列入机电产品管理。上年出口量在3000万美元以上——农产品出口卖方信贷出口产品为我国农产品及其加工产品年出口额原则上达到2000万美元以上——境外投资贷款境外资源、能源开发项目,带动国内设备、技术、产品、服务等出口的境外加工贸易项目、境外投资建厂项目,境外工业园区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提高国内企业产品研发能力和出口竞争能力的境外研发中心、产品销售中心和服务中心项目,开拓国际市场、提高企业国际竞争能力的境外企业增资、收购、并购或参股项目等;企业在项目中出资总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贷款金额不超过境外总投资的70%。——对外承包工程贷款企业承接对外承保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包括购置工程设备和施工机具、材料、工程施工、技术、劳务、管理和运保费等;项目带动国产设备、材料、技术、劳务和管理出口额不低于总投资额的15%;承包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15%。——设备出口卖方信贷企业出口设备、大型单机及对外提供设备相关技术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企业为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建造设备类海洋工程结构物或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之间销售设备类海洋工程结构物所需资金;单笔出口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美元或企业上一年度累计设备出口不低于2000万美元。——船舶出口卖方信贷企业出口船舶和改装、修理国外船舶项目所需资金;现汇付款的项目,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延期付款的项目,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0%;——进口信贷企业从境外进口资源、能源、原材料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备品备件、半成品和产成品所需流动资金;企业在实施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