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物价局行政执法依据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一日锦州市物价局一、执法主体及法律依据(一)执权执法主体及法律依据主体名称:锦州市物价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条(二)授权执法主体及法律依据主体名称:锦州市物价检查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三条(三)委托执法单位1、主体名称:锦州市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七条《关于建立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辽宁省政府辽政办发(1992)15号2、锦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锦州市价格司法鉴定所法律依据:《关于规范价格鉴证机构管理意见》国务院国清(2000)3号价格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计委(1999)1074号二、行政执法专业法律依据目录(一)职权执法依据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省人大2000年第30号令3、财政部财综字(2003)32号4、《辽宁省定价目录》辽宁省物价局辽价发(2003)137号5、《辽宁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1996年第66号令(二)授权执法依据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06.5.1国务院461号令3、《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计委2002.1.1第13号令4、《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2003.11.1第3号令5、《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国家发改委2004.10.16、《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国家计委99.8.3第2号令7、《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国家计委2001.1.1第8号令8、《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国家计委2002.1.1第15号令(三)委托执法单位执法依据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2、《价格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计委(1999)1074号3、《关于加强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1996)12号三、行政执法主体职能配置(一)锦州市物价局是主管全市物价工作的行政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价格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国家、省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制定有利于全市经济发展的物价措施,积极稳妥地深化价格改革。2、编制全市价格计划,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措施;负责监测、预测物价总水平的变动,研究物价指数变动情况和趋势,进行市场价格预警并提出对策。3、贯彻实施国家、省各项价格规定和统一调价方案,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和省委托,制定和调整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拟定有关行业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4、检查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政策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据查处各种违规定价、违规收费行为及案件;受理与价格、收费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诉讼案件。5、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负责全市有关农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审核、汇总主要产品成本、收益及资料上报工作。6、负责全市价格、收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及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的咨询服务工作。7、多渠道征集并统筹管好、用好价格调节基金。8、指导、监督县(市)区人民政府、物价部门和本市企事业单位的价格管理工作;开展物价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摘自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印发锦州市物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锦政办发(2002)71号四、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依据1、行政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二十条2、行政处罚: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没收违法所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责令停业整顿:《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五、行政执法共同法律依据目录(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1990.1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八届全国人大七次会议(1995.1.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996.10.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八届全国人大二十五次会议(1997.5.9)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九届全国人大九次会议(1999.10.1)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2004.7.1)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2006.1.1)8、……(二)行政法规1、《国家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