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苑中学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过程性考核实施方案一、考核目的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8〕6号),落实教育部新课程改革规划,北京市决定在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中增加体育过程性考核。旨在以评价引导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改善身体健康状况,并树立终生体育锻炼意识;同时规范体育教师教学行为,促进其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能力水平,有效提高体育课堂教学质量,确保《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有效实施。二、考核对象北苑中学初中学段的所有学生。2009年9月1日以后新入学学生的过程性考核时间为: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上学期,共5个学期,初三年级下学期不再进行过程性考核;2009年9月1日新升入初二年级的学生,其初二和初三年级各学期均须进行过程性考核;2009年9月1日新升入初三年级的学生,其初三年级两个学期必须进行过程性考核。三、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一)成立北苑中学初中体育过程性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方案和学校成绩上报审核。组长:代宝钢副组长:侯秀玲、张春荣、魏子漪组员:杨超、周磊、杜洋(二)教学处审核学校学生各项考核成绩及考勤,并上报的毕业生过程性考核结果,审核确认后计入学生体育考试总分。(三)学校教学处、德育处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学校过程性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五)设立举报电话(84924680)和信箱,接受家长和学生的投诉并给予及时核实。对于过程性考核中的违纪行为要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五)根据《朝阳区初中体育过程性考核方案》中过程性考核评价内容、标准、办法,实施。新学年开始前,体育教师根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制定和完善学年体育教学计划、学期教学计划、单元教学计划和课时计划,并确保其实施。(六)学校将区考核标准和办法在校内公示,教学处向学生宣讲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监督体育教师严格执行。(七)在过程性考核的组织实施中,学习态度考核由任课教师负责。教师要如实记录并根据相关标准给出成绩,学校教学处负责监督管理。平时体育课学业成绩考核必须在体育教研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参与评分的教师不得低于3人。学校要定期(每月一次)公示学生的学习态度考核结果,体育课学业成绩考核结束后,须立即公示考核结果。(八)在每学期结束时对学生本学期过程性考核成绩进行一次认定,并在校内公示考核结果。于学生毕业的当年将其过程性考核结果报至区考试管理中心,区考试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后计入学生体育考试总分。过程性考核的过程和结果必须详细记录并保存4年。四、成绩的组成各学期的过程性考核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学生学习态度的考核成绩,主要考核体育课的出勤率;另一部分是平时体育课学业水平成绩,主要考核体育课堂教学目标的达成情况;两部分的考核成绩相加除以2,即为学生该学期的考核成绩。学生每学期的考核成绩必须如实保留,不能对小数点后的数字进行取舍。最后一学期的过程性考核成绩确定后,累加各学期考核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统一处理,处理后的分数为学生过程性考核的最终成绩。(一)2009年9月1日以后新入学的学生,过程性考核时间为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上学期的5个学期,每学期2分,过程性考核的最终成绩为5个学期考核成绩之和。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初三年级分数分布上学期下学期上学期下学期上学期(2分)(2分)(2分)(2分)(2分)考核得分ABCDE最终得分Z=A+B+C+D+E(二)2009年9月1日新升入初二年级的学生,初二和初三年级各学期均须进行过程性考核,每学期2.5分,最终成绩为4个学期考核成绩之和。初二年级初三年级分数分布上学期(2.5分)下学期(2.5分)上学期(2.5分)下学期(2.5分)考核得分CDEF最终得分Z=C+D+E+F(三)2009年9月1日新升入初三年级的学生,上、下两个学期均须进行过程性考核,每学期5分,两个学期考核成绩之和为最终考核成绩初三年级分数分布上学期(5分)下学期(5分)考核得分EF最终得分Z=E+F五、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