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二零一一年七月东北石油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为了实现把学校建设成国内一流大学的发展目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做好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顺利实现各类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黑人发[2008]111号)、《东北石油大学岗位设置方案》(原《大庆石油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庆油校人[2009]108号)及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庆石油学院(现东北石油大学)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总体目标与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1、教师岗位设置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科学设岗、择优聘用、合同管理、动态平衡和有利于持续提高队伍竞争优势的管理机制。2、管理岗位设置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建立职员职级与行政职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构建管理人员职业发展的通道,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队伍。3、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4、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提升校园服务水平和质量,提高用人效益。(二)基本原则1、坚持科学合理和精简效能的原则。岗位的确定要与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相适应;要根据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统筹考虑各级各类岗位设置;确保政策的平稳过渡和制度的正常入轨。2、坚持总量控制和突出重点的原则。学校对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在充分保证教学和科研需要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重点学科和重要岗位的需要。3、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和合同管理的原则。在对工作任务进行科学论证和周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岗,并制订岗位职责说明书,做到岗位结构合理、职责明确。4、坚持和谐稳定和有序推进的原则。学校尽可能保证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有职务或岗位聘任到相应等级岗位。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超过核准结构比例的,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结构比例的单位,要严格控制岗位聘任数量,根据学校的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逐年逐步到位。5、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依法办事的原则。此次岗位设置,关系到学校的稳定与发展,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坚持竞争上岗、择优聘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二、实施范围(一)学校在编(含在册)、在岗的事业编制教职工适用本办法;(二)首次聘用时,2006年7月1日以后到本次岗位设置开始时离退休的事业编制人员和经学校人事处组织招录的外聘人员参照本办法执行。(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的岗位设置管理。(四)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到的学校领导和其他干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三、岗位类别及名称(一)岗位类别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以及特设岗位。1、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教师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和技术推广型岗位四类。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书资料、编辑出版、会计统计和医疗卫生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参照相关行业规定执行。2、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分为领导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管理岗位包括校、院以及经学校认定的其它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其中,在管理层次上,内设院或部只能有一级实设,并设相应的管理岗位。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和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4、特设岗位。是指为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属非常设岗位。按照国家和省特设岗位的设置原则,学校设置校内特设岗位,不占院系岗位数,在完成工作任务后予以核销。(二)最高等级控制1、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为一级。2、按相关行业规定岗位级别最高为副高级的系列,最高等级为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