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标准化建设年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加强我局自身建设和优化社会发展环境,通过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将“规范”二字贯穿我局全年工作各个方面,从政务公开内容、目录、流程、制度等入手,确立各项业务标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带动我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上台阶、出成效,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二、主要任务按照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配套完善、简便适用的要求,建立覆盖我局政务公开全过程的标准体系。(一)政务公开标准化。1、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标准。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信息统计、投诉举报、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等机制和工作程序,细化执行标准,落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局办公室2012年7月底前负责梳理2008年以来我局印发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和文件,制定市审计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2、完善审计结果公告计划和程序。除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对外公告审计结果,并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公开范围,增强审计结果公开透明度。2012年6月底前,局综合处提出年度审计结果对外公告计划安排建议,报经局办公会审定执行。各部门提交的审计结果公告代拟稿经局法规处审核,局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签发,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局办公室按规定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公报、政府公开信息网、局门户网站、平面媒体等对外公开。局综合处负责督促相关部门按时间要求对外发布审计结果公告。3、完善政务信息更新职责分工和保密审查。按照依法公开、第1页共4页分工协作和统一规范的原则编报政务信息,信息撰写部门对信息的合法性、全面性和真实性负责,局办公室负责及时更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工作动态、重要会议、统计信息等栏目信息。局门户网站审计动态、审计专题、县区审计、内审天地、审计园地、政策法规等栏目信息依据职责分工,按照“谁管理、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更新维护。各部门草拟行政公文时,应根据公文的内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发文单上选择注明公开属性,属于不予公开的,还应选择注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局办公室负责审核和保密审查,公文签发人在签发公文时最终确定其属性。各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属于主动公开的公文,将该信息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对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公文信息予以报备。4、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网站标准。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统一组织、统一编码、统一目录”的“三统一”模式,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标准,及时对外发布或补充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职权目录等政务信息,确保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局审信处负责建立和完善局门户网站栏目和技术标准,进一步调整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实现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效联接与融合,并负责政务公开相关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撑。5、完善行政职权行使规范标准。按照行政职权审核和确认的结果,规范行政职权名称,及时对行政职权目录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行政行为等内容进行补充和更新,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促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动态公开。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统一政务平台、局门户网站、审计管理系统、投资审计管理系统以及经济责任审计管理系统为载体,实现审计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建立结构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审计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审计管理系统、投资审计管理系统、经济责任审计管理系统与市统一政务平台的对接,逐步满足不同层次行政相对人的需求。6、完善内部事务公开标准。补充和完善本局内部事务公开第2页共4页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载体等方面的标准和制度,在局内公开财务收支、考核奖惩、干部人事以及局领导点评各部门及人员工作绩效结果、每周工作重点、领导班子周值班、审计项目现场实施动态、信息宣传任务完成情况等,...